還不知道吧,這些貸款不用還

為了應急,資金週轉,很多人會接觸一些網絡貸款,自古以來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過就有這樣一些貸款就不用還。

還不知道吧,這些貸款不用還

1、“被貸款”的借款

網絡的時代,我們的個人信息或許早已被別人掌握,有些不懷好意的人呢會利用這些信息來獲取利益,比如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貸款”了,會莫名其妙的收到提示消息。這時候只要能證明沒有貸款申請行為,也沒有收到過款項,就可以不用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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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出規定利率的利息

最高法院明確規定民間借貸最高年利率是36%,超過這一部分的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超過36%的利息,有權利請求出借人返還。即使簽訂了借貸合同,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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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迫借的款

有些人在貸款的時候一不小心就被套進去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進行了貸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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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實際未放款

如果與貸款機構簽定了合同,但卻沒有收到錢,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合同無效,無需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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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貸款套路深,千萬要多瞭解,學會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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