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之黑惡勢力的演變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Part1

惡勢力犯罪團伙

◆ 惡勢力犯罪團伙:有一定組織架構,但結構較為鬆散,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成立條件是團伙成員達三人以上,有三次以上違法犯罪行為,其中至少一次犯罪行為且屬暴力犯罪,其他兩次可屬違法行為。

扫黑除恶之黑恶势力的演变

◆ 惡勢力犯罪團伙呈現出的特點主要有:犯罪主體多有前科劣跡,犯罪活動趨於多元化,暴力手段逐漸升級;農村惡勢力猖獗,長期稱霸一方;公然蔑視法律,嚴重威脅地方治安秩序等。

Part2

惡勢力犯罪集團

◆ 惡勢力犯罪集團:相較惡勢力犯罪團伙組織結構較為緊密,有明確分工,成員相對固定。成立條件是集團成員達三人以上,且必須有三次以上犯罪,可以是同類型的三次犯罪,也可以是不同類型的三次犯罪,三次犯罪當中至少有一次屬暴力犯罪。

扫黑除恶之黑恶势力的演变

◆ 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特徵表現為:有多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確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是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的一種共同犯罪形式。

Part3

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 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反社會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同時具備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及危害性特徵。

扫黑除恶之黑恶势力的演变

◆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扫黑除恶之黑恶势力的演变

製作 | 林彬彬

微管 | 汪存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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