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流行的“工作996,生病ICU”,如今年輕人該怎樣拼搏?

近日,互聯網上突然被一條#工作996,生病ICU#話題包圍了

最近流行的“工作996,生病ICU”,如今年輕人該怎樣拼搏?

探其原因,原來是程序員星球最近發生了件大事

近日,有人在知名代碼託管平臺GitHub上發起了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以此抵制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此舉立刻獲得了大批程序員的回應,截至目前已經有上萬人了。所謂的996,我用百度給大家進行解釋

最近流行的“工作996,生病ICU”,如今年輕人該怎樣拼搏?

進而,我想大家都懂“工作996,生病ICU”的意思了吧,

最近流行的“工作996,生病ICU”,如今年輕人該怎樣拼搏?

圖片來源:冰點週刊(程序員發起的活動截圖)

其實,在互聯網工作的人都知道,996在普遍了,基本所有的互聯網公司都是這個樣子,有的還更長,如“007”。在最近裁員風聲此起彼伏的背景下,996工作制成為一些企業逼退員工或是變相增加KPI的手段,再次引發大眾關注。有媒體採訪了9位經歷過996的員工“

進公司的時候太陽還沒升起來,走的時候太陽已經落下”,是他們生活中的常態。

今年年初,在某互聯網公司年會公開宣佈996工作制,就掀起一場風波風波,這一在互聯網行業公開的“潛規則”遭遇抵制,應該不是偶然。

可能有兩個直接原因:

一是,相關行業從業者的不滿已經積聚到了一個臨界點;二是,在當前的經營壓力下,不排除有公司“變本加厲”地提高了工作強度,從而導致員工意見反彈。

在法律意義上,996工作制的合法性顯然是存疑的。它直接把加班轉換為對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要求,甚至對這種機制進行話術包裝,賦予其某些文化、道德色彩。

比如,願意接受的被視為工作積極、有闖勁,有夢想,而配合不積極的則可能被斥責為貪圖安逸、得過且過。在此背景下,個體要說“不”,幾乎是不可能的。

有說法稱,找工作是雙向的,不接受996工作制可以跳槽到其他行業。且不說這種說法迴避了員工維權的正當性,也忽視了今天的996工作制已不只是互聯網創業公司的獨有現象,而在向更多行業蔓延。

此次程序員們的集體反彈,到底會獲得怎樣的回應,現在還不好說。不管怎樣,這一現象應該啟示勞動監察部門,過去談論勞動者權益保護,似乎多針對農民工這樣的弱勢群體,然而現實證明,在“高大上”的互聯網公司上班的程序員也可能遭遇勞動權益保護的危機。

特別是部分企業以996工作制作為變相趕人的手段,勞動監察部門應該有更積極的關注和介入。

中國社科院一項調查顯示,2017年中國人每天平均休閒時間僅為2.27小時。

上述現象成因各有側重,但結合996工作制、高房價、低生育率等社會現實,都不難讓人聯想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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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和四十四條分別對加班時間以及加班費問題做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在勞動者同意且可以保障其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加班工資,或者安排調休,同時要保證勞動者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十一小時,每月不超過七十六小時。

如果單位強行使用以上違反法律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者可以去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對於不屬於勞動監察管轄的勞動爭議,可以去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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