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衙門”的“生意經” ——河北省保定市人防系統腐敗窩案剖析

提起“人民防空辦公室”這個名字,不少人可能會感覺陌生。在河北省保定市,正是這樣一個有點“冷僻”的單位,卻曝出了令人震驚的集體腐敗窩案,多名原任、現任領導,中層業務骨幹和掌握實權的工作人員都深陷窩案之中。

保定市紀委從2014年7月開始,已查處包括保定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李鐵柱,副調研員國惠仙等16人,黨紀政紀處分12人,其中縣處級幹部4人,科級幹部8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其中縣處級幹部2人,科級幹部6人。

心態失衡,思想放鬆,防線層層失守

保定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李鐵柱曾有過輝煌的過去:15歲當兵,18歲入黨,20歲提幹。1993年,還不滿40歲的他就成為保定地委組織部的副部長。在組織的悉心栽培下,他原本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成就更大的事業。

然而一次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李鐵柱精神萎靡、一蹶不振。

1996年,組織安排其調任保定市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從大權在握、“一呼百應”的組織部到開會都被忘記通知的人防辦,李鐵柱頗感失落,認為組織對他“不公”。

懷著這樣的心理,李鐵柱對待工作漫不經心,只想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後來,根據省、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人防辦承擔起了負責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對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工程進行審批等職能。漸漸地,一些建設單位和開發商開始找上門來,曾經冷清的人防辦變得熱鬧起來。

因為感覺自己政治前途渺茫、升遷無望,李鐵柱心裡打起了“小九九”:何不利用現有條件搞點創收,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思想的防線一旦鬆動,私慾就會逐漸膨脹。從一開始和開發商稱兄道弟,一起吃喝玩樂、遊山玩水,再到接受購物卡,一來二去,李鐵柱的膽子越來越大。

孫某,李鐵柱的一個朋友,某畫院原院長,離職後在一地產集團工作。因集團一個項目不適合建人防工程,想在下一個工程補建,孫某找到了李鐵柱。

對於老朋友的要求,李鐵柱欣然應允。為了表達謝意,孫某給李鐵柱奉上了數萬元現金。

李鐵柱沒有推辭。

從那以後,他的思想防線徹底坍塌。一些開發商找他辦事後送現金,他都坦然接受,覺得不收白不收,在慾望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人防辦副調研員國惠仙是這起腐敗窩案中的另一個關鍵人物。她的“落馬”,意外中卻也帶著必然。

國惠仙,人防辦副調研員,人防辦的“老資格”,在人防辦工作了30多年,絕大部分時間負責工程處(原工程科)的業務。

據國惠仙以前的同事介紹,她一直是人防辦的“業務大拿”,專業素質過硬,曾多次被評為省、市級先進個人,所分管的處室連年被評為先進單位。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職務的提升,國惠仙被成績衝昏了頭腦,沉湎於昔日的榮光,逐漸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私慾也越來越強。

 貪慾膨脹,工程縮水,行為逐漸突破底線

人防工程是戰時掩蔽人員、物資及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場所,也是實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質基礎。根據相關規定,民用建築到達一定的規模時,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根據相應規模向國家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國家對於人防工程的配套面積和抗力等級等有著嚴格的規定。對人防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報(審)批、設計審查、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是人防辦的重要職責。

可李鐵柱卻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和資本。此時的他,早已忘記了自己曾經在《入黨志願書》中許下的誓言,忘記了自己作為領導幹部、公職人員肩負的責任。對他來說,只要能“撈些錢財留下些積累”,無論是減面積還是降等級,不管是“感謝費”還是“報酬房”,一切都好商量。

作為人防辦主任,他經常違反議事規則,不僅在自己主持的會議上隨心所欲作出決定,而且人防範圍內所有事情,他都能一句話“擺平”。只要他打了招呼、下了指令,人防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質量驗收等都會一路綠燈。

2006年5月,李鐵柱應某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請求,授意國惠仙在人防工程審批時對該公司××花園項目“予以照顧”。按照李鐵柱的意見,市人防辦為該項目的人防工程少批8500平方米,降級批建9840平方米。為感謝李鐵柱的幫助,趙某送上一大筆現金和一套門臉房。

只要有利可圖、送上好處,李鐵柱基本上是“有求必應”,他也因此被很多房地產企業視為“福星”。然而,他的行為卻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損失。

李鐵柱還向組織交代,自己曾利用父親去世、兒子結婚等婚喪喜慶事宜大肆斂財。

和獨斷專行、生活腐化的李鐵柱相比,國惠仙表面看起來甚是樸實低調,工作也是事必躬親、一絲不苟,甚至“原則有餘、靈活不足”。可事實上,這位大權在握的主管領導,在執法履職中對權力換取利益的機會從不撒手。

專案組成員告訴記者,有一次,國惠仙在上班途中發現某在建項目未報批人防工程。她隨即組織人員進行干預,責令開發商必須按規定建設。可在與開發商一來二往的接觸中,國惠仙“敗下陣來”,違規為人防工程降等級、減面積。後來,在該項目人防工程竣工前,她又應開發商要求違規審批,使人防工程被計入公攤面積予以銷售。事後,她藉機在此項目中以優惠價格購置了一套門臉房。

由此可見,國惠仙主動履職,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心心念唸的並非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而是這背後的利益。

需要一提的是,由於輪崗交流制度未落實,國惠仙任工程處處長近10年,提拔為副調研員後分管人防工程審批及驗收工作長達15年之久。2010年,組織上考慮提拔國惠仙為正縣級調研員,可她卻怕職務變動後,調整工作分工,不再分管工程審批、質監、驗收等工作,主動放棄了晉升機會。

上行下效,“生財有道”,沆瀣一氣同“致富”

李鐵柱主政人防辦期間,正是當地房地產開發迅速發展、人防工程急速增加的時期。

貪慾大開的李鐵柱利用監管、制度等方面的漏洞,運用手中的工程審批和監管權力進行尋租。對他而言,紀律約束、組織重託都是虛的,只有利益才是實實在在的。

追求享樂、一心鑽在錢眼裡的李鐵柱根本顧不上對單位幹部職工的監管。談起人防辦的內部風氣,執紀人員直搖頭:“機關裡賭博成風,公安局曾兩次到人防辦抓賭,且有‘收穫’。還有兩個幹部為了讓嗜酒的李鐵柱盡興,把自己的身體都喝垮了。”

由於自身不正,李鐵柱對於下屬存在的違紀問題也不管不問,放任自流。保定市人防辦原副主任馮某某就曾因參與私設賬外資金、銷燬財務憑證、非法佔有國家和個人財物等違紀問題被給予黨紀處分。

而原本發現違紀問題該及時扯袖子、咬耳朵的原紀檢組長、調研員段某某,也早已把履職盡責拋到一邊,甚至違規領取質監補貼、樂於收受下屬“供奉”,受到黨紀處分。

上樑不正下樑歪。在這樣一個既缺乏自律、也缺乏他律的單位,以李鐵柱為圓心,從領導幹部到一般工作人員,大家“各司其職”、各取所需。既有密切配合協作,又有個人的“崗位利益點”,把權力運用得淋漓盡致。對他們來說,無論是人防工程審批、驗收,還是易地建設費收取、減免,無不蘊含著“商機”。

記者瞭解到,曾在人防辦工作的6名幹部聯合相關人員,組建了一家人防門廠。為獲得人防辦工程處的支持,他們主動提出給工程處處長乾股,參與分紅。工程處兩任處長何瑞進、劉景光均曾獲得乾股並從中獲利。目前,這兩人均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為獲得市場信息,他們還同辦事大廳的業務人員緊密“合作”,只要業務人員提供信息都可以獲得比較可觀的“報酬”。正如執紀人員所說,大廳工作人員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和信息,凡是要施工的房地產商都會到這來登記,然後工作人員就會把這個消息賣出去,或者推薦房地產商用哪個廠的人防門。

這些問題在部分縣(市)人防辦也存在,很多基層人防系統的幹部也利用各種機會推銷人防器材,收取回扣。

“真可謂‘大頭吃肉、小頭喝湯’。”執紀人員發出感慨。

一把手將個人意志凌駕於集體研究和制度之上;主管領導見縫插針,借審批謀私利;經辦人員藉機拉關係、撈好處……人防辦這個昔日的省級先進單位,已然變成了一個烏煙瘴氣的名利場。

“國家公職人員本應恪盡職守,忠於自己的責任。但是由於私利的驅使,自己沒有以身作則,做了金錢的俘虜。我的惡行給下級帶來的是上行下效的負面效應。”東窗事發後,李鐵柱在懺悔書中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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