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贷款增速较同期各项贷款低近23个百分点 审计署点名龙江银行支持小微不到位

小微贷款增速较同期各项贷款低近23个百分点 审计署点名龙江银行支持小微不到位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4月2日,审计署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在公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中,点名龙江银行,指出其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等要求不到位,未完成小微企业信贷部分“两增”目标。

小微企业信贷“两增”目标,指银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截至2018年底,龙江银行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71.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4%,较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低22.97个百分点。

公开资料显示,龙江银行2009年11月27日经原银监会批准设立,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合并而成,总行设在哈尔滨市。截至2017年底,共有营业机构235家(含5家已批筹未开业机构),其中城区支行169家,县域支行66家(含农垦支行5家)。

2017年,龙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0.39亿元,同比减少4.9亿元;实现净利润15.96亿元,增速从2016年的36.33%骤降至2.38%。截至2017年末,龙江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6亿元,同比增长9.24%;不良贷款率为2.22%,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

2017年龙江银行资产总额2,427.25亿元,同比增长1.47%;各项存款余额1,360.61亿元,同比增长4.09%;各项贷款余额701.41亿元,较年初增加127.09亿元,同比增长22.13%。

龙江银行在2017年报中表示,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资金市场变化影响,同业融入与投资业务的净收入同比大幅下降。2017年该行利息净收入为43.26亿元,同比下降2.83%,投资收益为100万元,较上一年减少5.3亿元,同比下降99.81%。

根据该行公布的最新业绩情况,2018年上半年,龙江银行共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实现净利润10.29亿元,资产总计2257.64亿元。

2015年3月,原银监结束连续实施6年的小微企业贷款目标“两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首提“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2018年3月,银保监会在继续监测“三个不低于”、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总量稳步扩大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其中“两控”,指的是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突出对小微企业贷款量质并重、可持续增长的监管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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