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巡察公告

扫黑除恶巡察公告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和中央、自治區、烏海市委、區委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海南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9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區委掃黑除惡“機動式”巡察督查一組對區政法委員會、區委組織部、區委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區民政局黨組、區司法局黨組、區財政局黨組、區住建局黨組、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區能源局黨組、區文化旅遊體育局黨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區稅務局黨委、區環保局黨組、烏海市廣播電視局海南工作站黨支部17個單位黨組織;區委掃黑除惡“機動式”巡察督查二組對紀委監委機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海南公安分局黨委、巴音陶亥鎮黨委、公烏素鎮黨委、拉僧廟鎮黨委、拉僧仲街道黨工委、西卓子山街道黨工委、區教育局黨工委、區工信和科技局黨組、區農牧水務局黨組、區商務局黨組、區應急管理局黨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區信訪局黨組、海南運管所黨支部、海南國土資源分局黨支部、烏海市文化旅遊體育綜合執法局海南分局黨支部18個單位黨組織開展掃黑除惡巡察監督。

巡察期間,主要受理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以及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幹部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相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關重要指示和重要決策部署情況;職能部門履行掃黑除惡主體責任情況;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放縱、包庇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所列10類重點打擊的黑惡勢力和自治區公安機關掃黑除惡“15類打擊重點”情況等專項整治方面問題的舉報和反映。對其他與巡察無直接關係的個人訴求、涉法涉訴等問題的反映,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交由被巡察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處理。

巡察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是不得要求被巡察部門承擔由個人支付的消費或應由所在單位報銷的各種費用;二是不準使用被巡察部門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辦公設備辦理與巡察工作無關的事項;三是不準向被巡察部門提供任何與巡察無關的要求;四是不準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為請託人打招呼、謀私利;五是不得有其他違反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的行為。

根據巡察工作職責,巡察組在巡察期間,設立值班電話:0473——4020719、掃黑除惡巡察一組信訪手機13604735336 掃黑除惡巡察二組信訪手機13134843195受理時間為:上午9:00——下午17:00)

信訪接待地點:海南區紀委監委314房間

舉報信箱具體位置為:

1. 海南區廣場志願者服務站門口。

2. 海南區人民公園南門志願者服務站門口。

3. 區政府辦公大樓外側。

4. 區民政局辦公大樓外側。

5. 區醫保局(人社局辦公大樓)外側。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巡察組實事求是的反映情況。

海南區委掃黑除惡“機動式”巡察督查一、二組

2019年3月25日

扫黑除恶巡察公告

監審:張 超

扫黑除恶巡察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