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近期,我县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县委、县政府全面动员,全县各界反响积极。但今日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挑战法律权威,在祭祀时引发火灾,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1、2019年4月4日12时,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前往翠峰镇姚家山村西背洼条地给亲人上坟,在用打火机点香时不慎引燃坟地荒草,火势蔓延烧毁周边灌木林。经小班农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勘验,过火面积1.44亩。翠峰派出所现已将张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2、2019年4月4日上午10时28分,违法行为人宋某某在交口乡南头村祭祀过程中燃放烟花炮引发火情。经林业部门勘验过火面积林地26.55亩、耕地8.87亩。交口派出所现已将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吸取以上案件教训,提高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压降森林火灾事故,有效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家庭幸福,请您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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