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与刑法第196条

信用卡,俗称透支卡,债权归银行。

通俗一点说信用卡就是银行借给持卡人的钱,按时按期还钱没问题,但是超时间就要利息了。

自从信用卡的推广使用后,一直广受人们的欢迎。从日常的使用上来说,绝对是一个好工具,让持卡人可以在“不带钱”的情况下消费透支、有一定的免息期、以及部分银行会有优惠活动和积分奖励。信用卡就好像是双刃剑一般,固然能给人带来很多物质的便利,但是也有偿还的问题所在。正确的使用方法,就是尽可能的避免利息损失,在免息期内,偿还透支额度。保持理性的消费态度,均衡收支比重。

信用卡与刑法第196条

随着信用卡的使用越发频繁,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是越发的完善。在众多的借贷关系中,信用卡能最直接的与刑法相关联。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5万以上不满50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50万以上不满50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究竟是怎样使用信用卡,会造成一定的刑事量刑风险呢?

一、信用卡逾期超过90天,并且超过2次的有效电话催收;

二、关于信用卡刑事起诉的金额,在2018年12月1日以后,已经从原本的1万元调整为5万元。虽然看似更加保护了持卡人的权益,其实刑事量刑标准也相应提升。

三、持卡人在当时申办信用卡中,使用了虚假材料,比如说是谎报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对于后续银行方面联系持卡人造成阻碍。

四、持卡人在信用卡负债后,是否有变更电话和地址的行为,妨碍来了银行催收、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正常有效介入。

五、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是否有POS机套现的行为。

综上,如果从个人理财方面来讲,信用卡是一个实用性很高的金融工具。可是呢一旦错误的被期许被使用,就会产生极其严重的一系列后果。信用卡欠款按月复利增加、催收、甚至还有刑事责任等等。在尽情享受信用卡便利的同时,也要注意均衡收支平衡,不要被卡所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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