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清明節的由來!

清明節,又稱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明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節日。清明節是傳統的重大春祭節日,掃墓祭祀、緬懷祖先,是中華民族數千年以來的優良傳統,不僅有利於弘揚孝道親情、喚醒家族共同記憶,還可促進家族成員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認同感。清明節融匯自然節氣與人文風俗為一體,是天時地利人和的合一,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先祖們追求“天、地、人”的和諧合一,講究順應天時地宜、遵循自然規律的思想。清明節的節俗豐富,掃墓祭祖與踏青郊遊是清明節的兩大禮俗主題,這兩大傳統禮俗主題在中國自古傳承,至今不輟。

清明是中華民族古老的節日,既是一個掃墓祭祖的肅穆節日,也是人們親近自然、踏青遊玩、享受春天樂趣的歡樂節日。清明節氣一般是在公曆4月5號前後,即春分後第15日。這一時節,生氣旺盛、陰氣衰退,萬物“吐故納新”,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段。清明祭祖節期很長,有10日前8日後及10日前10日後兩種說法,這近20天內均屬清明祭祖節期內。

清明節與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並稱為中國四大傳統節日。除了中國,世界上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也過清明節,比如越南、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這些國家的清明節與中國的傳統既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2006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申報的清明節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類別:民俗;編號:Ⅹ-2)。

歷史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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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氣圖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節,屬於禮敬祖先、弘揚孝道、慎終追遠的一種文化傳統節日。清明節凝聚著民族精神,傳承了中華文明的祭祀文化,抒發人們尊祖敬宗、繼志述事的道德情懷。清明節歷史悠久,源於上古時代的春祭活動,春秋二祭,古已有之。上古干支曆法的制定為節日產生提供了前決條件,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節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兼具節氣與節日兩大內涵,清明節氣在時間和氣象物候特點上為清明節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條件。清明節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是傳統春季節俗的綜合與昇華。

清明節氣是干支曆法中表示季節變遷的二十四個特定節令之一,這一時節,吐故納新、生氣旺盛、氣溫升高,萬物皆潔齊,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段。清明節俗豐富,歸納起來是兩大節令傳統:一是禮敬祖先,慎終追遠;二是踏青郊遊、親近自然。清明既是節氣又是節日,清明期間正是春風得意、春意盎然的時節,清明節不僅有祭掃、緬懷、追思的主題,也有踏青郊遊、愉悅身心的主題,“天人合一”傳統理念在清明節中得到了生動體現。經歷史發展,清明節融匯了寒食節與上巳節的習俗,雜糅了多地多種民俗為一體,具有極為豐富的文化內涵。

發展演變節日融合

融合寒食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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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

清明節在歷史發展中融合了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習俗。傳說寒食節是在春秋時代為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節日,在民間傳說中寒食節雖與介子推有關,但寒食起源,並非為紀念介子推,而是沿襲了上古的改火舊習,即《周禮》所謂“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 寒食節是流傳於我國北方中原一帶古代較早的節日,寒食節初為節時,禁菸火、只吃冷食,在後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祭掃、踏青、鞦韆、蹴鞠、牽勾、鬥雞等風俗。由於北方寒冷,春三月氣溫上升正值改火的時節,人們在新火未到之時,要禁止生火。漢代稱寒食節為禁菸節,因為這天百姓人家不得舉火,到了晚上才由宮中點燃燭火,並將火種傳至貴戚重臣家中。據《後漢書》載,最初的寒食節時間很長,最長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個月。寒食節期間不得生火,只能生食,對人的健康不利。

從先秦的文獻記載可知,當時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已有比較嚴格的禁火制度,從官方到民間都有改火的習俗。《周禮》中即明確記載當時有“司炬”之官,每當仲春季節,氣候乾燥,不僅人類保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古人在這個季節往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一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為新一年生產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在禁火與改火期間,人們必須準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由於古代的禁火制度過於殘酷和嚴厲,並不顧各地具體情況,甚至影響到民眾的生產和生活。於是,漢代發生了周舉在太原一帶廢除禁火陋俗的事件。

漢代的寒食節,很多地方要禁火一個月,到了唐代,寒食節變成三天,分別叫大寒食、官寒食、小寒食。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宋元時期,清明節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

融合上巳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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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巳習俗——祓除釁浴、郊外遊春

清明節還融合了另外一個較早出現的節日—上巳節的習俗內容。古代以“干支”紀日,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謂之“上巳”。魏晉以後,上巳節改為陰曆三月初三,故又稱“重三”或“三月三”。上巳節是古代舉行“祓除畔浴”活動中最重要的節日,人們結伴去水邊沐浴,稱為“祓禊”,此後又增加了祭祀宴飲、曲水流觴等內容。《論語》中“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即是上巳風俗。也有說法認為上巳節起源於蘭湯辟邪的巫術活動。《周禮·春官·女巫》:“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上巳節主要風俗是郊外遊春、春浴、祓禊(臨河洗浴,以祈福消災)等。

古代,每逢三月時令,人們都去水邊祭祀。晉代陸機有詩寫到:“遲遲暮春日,天氣柔且嘉。元吉隆初巳,濯穢遊黃河。”即是當時人們在上巳節祓禊、踏青的生動寫照,誠如唐代大詩人王維詩句“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到了宋代,上巳節在北方突然銷聲匿跡,因上巳、清明、寒食三節日期相近。“三月三”節日依舊在南方的壯族、侗族、布依族、瑤族、黎族、畲族、土族等少數民族中流傳。從雲南大理每年三月三日舉行的潑水節活動中,依稀還可看到古時上巳節祓禊之俗的影子。

  • 後續發展

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的清明節,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將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活動相融合定型並普及到全國的民間大節,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著習俗內容上或細節上的差異。明清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仍然堅持並發展著其在春季生活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大節的地位。民國時期,清明節這天,除了原有的掃墓、踏青等習俗,植樹也被確定為常規項目,這實際上不過是對民間長期延續的植樹風俗的一個官方認定。

假期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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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時節雨紛紛

清明節雖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但在全國範圍盛行並設掃墓假期是在唐宋之後。據資料記載,唐代,由於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佈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節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節的重要程度超過了重陽節和年終蜡祭。

宋代的寒食、清明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據宋《夢粱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為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數日內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規模極盛。

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為三天。

習俗內容,主要習俗

清明節在公曆04-06日,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至後10天,有些地方的掃墓活動長達一個月。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時年八節”之一。清明作為節日,與純粹的節氣又有所不同,節氣是物候變化、時令順序的標誌,而節日則蘊含著精神信仰和節俗禮儀等內涵。清明節掃墓祭祖禮俗與信仰、祭祀、曆法節氣等人文與自然文化內容有關,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節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掃墓祭祖習俗經歷代沿襲已成為固定的禮俗主題。清明節是傳承信仰、家庭人倫的重要載體,清明祭祀是文化表達,是感恩先人、密切人情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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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外踏青

清明節在歷史發展中承載了豐富的文化內涵,全國因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著習俗內容上或細節上的差異,各地節日活動雖不盡相同,但掃墓祭祖、踏青郊遊是共同基本禮俗主題。每逢清明時節,人們無論身處何方,都會回鄉參加祭祖活動,緬懷祖先。清明禮俗文化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人文精神。在祖先祭祀儀式中慎終追遠,在踏青郊遊中享受春天樂趣,文化傳承與身心調適是清明禮俗文化的重要功能。

  • 踏青

中華民族自古就有清明踏青的習俗。踏青古時叫探春、尋春等,即為春日郊遊,也稱“踏春”。一般指初春時到郊外散步遊玩。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民俗活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人們乃因利趁便,掃墓之餘亦一家老少在山鄉野間遊樂一番。 中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踏青習俗由來已久。萬物萌動之時,迎春郊遊於野外就已成為風俗。據《晉書》記載:每年春天,人們都要結伴到郊外遊春賞景。踏青風俗至唐宋尤盛。據《舊唐書》記載:“大曆二年二月壬午,幸昆明池踏青。”可見,踏青春遊的習俗早已流行。

  • 植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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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植樹

清明前後,春陽照臨,春雨飛灑,種植樹苗成活率高,成長快。因此,就有清明植樹的習慣,有人還把清明節叫作“植樹節”。植樹風俗一直流傳至今。清明節植樹的習俗,據說發端於清明戴柳插柳的風俗。關於清明戴柳插柳,有三種傳說。第一種傳說,據說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穡耕作的祖師—神農氏,後來由此發展出祈求長壽的意蘊。第二種傳說與介子推有關,據說晉文公率眾臣登山祭奠介子推時,發現介子推死前曾經靠過的老柳樹死而復活,便賜老柳樹為“清明柳”。第三種傳說是唐太宗給大臣柳圈,以示賜福驅疫。

  • 放風箏

風箏又稱“紙鳶”、 “鳶兒”,放風箏是清明時節人們所喜愛的活動。風箏即是用竹篾等骨架上糊上紙或絹,拉著系在上面的長線,趁著風勢可以放上天空,屬於一種單純利用空氣動力的飛行器。每逢清明時節,人們不僅白天放,夜間也放。夜裡在風箏下或風穩拉線上掛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燈籠,像閃爍的明星,被稱為“神燈”。過去,有的人把風箏放上藍天后,便剪斷牽線,任憑清風把它們送往天涯海角,據說這樣能除病消災,給自己帶來好運。

  • 掃墓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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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掃墓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春祭大節,與清明春祭相對應的是重陽的秋祭。春秋二祭,古已有之。清明掃墓,即為“墓祭”,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祭掃祖先是對先人的緬懷方式,其習俗由來已久,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禮俗觀念。清明節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是傳統春季節俗的綜合與昇華。古時全國各地風俗各異,唐代以前我國南北各地的墓祭風俗尚未融合,我國北方上墓祭掃主要是在寒食節與寒衣節。從《禮經》等文獻的記載來看,古代北方並沒有清明節上墓祭掃的例規。到了唐朝時清明節上墓祭掃已成風氣。唐代是各地墓祭風俗融合時期,沿襲清明墓祭風俗,並擴大到全國各地。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宋元時期,清明節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清明節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內容,並相傳迄今。

掃墓祭祖,是清明節俗的中心。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表達祭祀者的孝道和對先人的思念之情,是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一種文化傳統。清明節本屬“祭祖節”,在後世發展演變中才被冠以“鬼節”之名,古時人們祭祖是為了表達孝道、感恩追始,並不將祭祀自己祖先的節日以鬼節稱之。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後,各地有所差異。清明祭祀按祭祀場所的不同可分為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為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清明祭祀被稱為掃墓,主要是由於採取墓祭方式。另一種形式是祠堂祭,又稱廟祭,是一個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後要開會聚餐等,這種祭祀是團聚族人的一種方式。還有一種情況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不能趕回家鄉掃墓,就在山上或高處面對家鄉的方向遙祭。清明節祭祖,按照習俗,一般在清明節上午出發掃墓,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

清明祭祀的方式或項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見的做法有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整修墳墓,二是掛燒紙錢、供奉祭品。掃墓時首先整修墳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雜草,培添新土。這種行為一方面可以表達祭祀者對先人的孝敬和關懷,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裡,祖先的墳墓和子孫後代的興衰福禍有莫大的關係,所以培墓是不可輕忽的一項祭奠內容。所供奉祭品主要是食品,品種各地不同,都是當地人認為的並且按祭祀者的經濟能力能拿得出來的美味佳餚,或合於時令的特色食品。

  • 插柳

清明節,中國民間有插柳習俗。專家介紹說,清明插柳習俗,其來源普遍存在三種說法。有專家認為,插柳的風俗,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穡”的農事祖師神農氏的。有的地方,人們把柳枝插在屋簷下,以預報天氣,古諺有“柳條青,雨濛濛;柳條幹,晴了天”的說法。楊柳有強大的生命力,俗話說:“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柳條插土就活,插到哪裡,活到哪裡,年年插柳,處處成蔭。清明插柳戴柳另一種說法是: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將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合稱為“三大鬼節”。受佛教的影響,觀世音手持柳枝蘸水普度眾生,許多人便認為柳條有驅鬼辟邪的作用,把柳枝稱為“鬼怖木”。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中寫道:“取楊柳枝著戶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然是鬼節,值此柳條發芽時節,人們便紛紛插柳戴柳以辟邪了。還有一種說法是,此俗是為了紀念介子推。介子推為明志守節而焚身於大柳樹下,讓晉文公和群臣百姓痛心不已。第二年,晉文公親率群臣爬上山來祭拜介子推時,發現當年被燒燬的那棵老柳樹居然死而復生。晉文公當下便將老柳樹賜名為“清明柳”,並且當場折下幾枝柳條戴在頭上,以示懷念之情。從此以後,群臣百姓紛紛效仿,遂相沿成風。清明插柳戴柳成為紀念介子推的一種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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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與柳

  • 拔河

拔河早期叫“牽鉤”“鉤強”,唐朝始叫“拔河”。它發明於春秋後期,開始盛行於軍中,後來流傳於民間。唐玄宗時曾在清明時舉行大規模的拔河比賽,從那時起,拔河成為清明習俗的一部分。

  • 盪鞦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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盪鞦韆

盪鞦韆是中國古代清明節習俗之一。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載“天寶宮中至寒食節竟豎鞦韆,令宮嬪輩戲笑以為宴樂。帝呼為半仙之戲,都中士民因而呼之”,宋代宰相文彥博詩《寒食日過龍門》,詩中描寫為 “橋邊楊柳垂青線,林立秋千掛彩繩。”鞦韆,意即揪著皮繩而遷移。盪鞦韆的歷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後為了避忌諱,改之為鞦韆。古時的鞦韆多用樹椏枝為架,再拴上彩帶做成。後來逐步發展為用兩根繩索加上踏板的鞦韆。盪鞦韆不僅可以增進健康,而且可以培養勇敢精神,至今為人們特別是兒童所喜愛。

  • 鬥雞

古代清明盛行鬥雞遊戲,鬥雞由清明開始,鬥到夏至為止。中國最早的鬥雞記錄,見於《左傳》。到了唐代,鬥雞成風,不僅是民間鬥雞,連皇上也參加鬥雞。如唐玄宗最喜鬥雞。

  • 射柳

射柳是一種練習射箭技巧的遊戲。據明朝人的記載,就是將鴿子放在葫蘆裡,然後將葫蘆高掛於柳樹上,彎弓射中葫蘆,鴿子飛出,以飛鴿飛的高度來判定勝負。

  • 蹴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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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鞠

鞠是一種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內用毛塞緊。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這是古代清明節時北方喜愛的一種遊戲。相傳又是黃帝發明的,最初目的是用來訓練武士。馬球,是騎在馬上,持棍打球,古稱擊鞠。三國曹植《名都篇》中有“連翩擊鞠壤”之句。《析津志》記遼國把打馬球作為節日的傳統風俗,於端午、重九擊球。《金史·禮志》也記金人於端午擊球。宋代有“打球樂”舞隊。至明代,馬球仍流行。《續文獻通考·樂考》記載明成祖曾數次往東苑擊球、射柳。明《宣宗行樂圖》長卷中繪有宣宗賞馬球之場面。當時的官員王直寫的端午日觀打球的詩:“玉勒千金馬,雕文七寶球。鞚飛驚電掣,伏奮覺星流。炎頁過成三捷,歡傳第一籌。慶雲隨逸足,繚繞殿東頭。”北京白雲觀前也有群眾騎馬擊球之典。清代天壇一帶也還有馬球運動,直至清中葉之後,馬球才消失了。

  • 蠶花會

“蠶花會”是蠶鄉一種特有的民俗文化,過去清明節期間,梧桐、烏鎮、崇福、洲泉等地都有此項民俗活動。其中以洲泉的馬鳴廟和青石的雙廟諸的蠶花會最為精彩隆重。馬鳴廟位於洲泉鎮西,在當地有“廟中之王”之稱,每年蠶花會人山人海,活動頻繁,有迎蠶神、搖快船、鬧臺閣、拜香凳、打拳、龍燈、翹高竿、唱戲文等十多項活動。這些活動有的在岸上進行,絕大多數在船上進行,極具水鄉特色。

節令食品 由於寒食節與清明節合二為一的關係,我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清明節吃冷食的習慣。在山東,即墨吃雞蛋和冷餑餑,萊陽、招遠、長島吃雞蛋和冷高粱米飯,據說不這樣的話就會遭冰雹。泰安吃冷煎餅卷生苦菜,據說吃了眼睛明亮。晉中一帶還保留著清明前一日禁火的習慣。很多地方在完成祭祀儀式後,將祭祀食品分吃。晉南人過清明時,習慣用白麵蒸大饃,中間夾有核桃、棗兒、豆子,外面盤成龍形,龍身中間扎一個雞蛋,名為“子福”。要蒸一個很大的總“子福”,象徵全家團圓幸福。上墳時,將總“子福”獻給祖靈,掃墓完畢後全家分食之。上海舊俗,用柳條將祭祀用過的蒸糕餅團貫穿起來,晾乾後存放著,到立夏那天,將之油煎,給小孩吃,據說吃了以後不得疰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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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冷食

部分地區清明節時有吃青團的風俗,青團又稱清明餅、棉菜饃餈、茨殼粿、清明粑、艾葉粑粑、艾餈、清明果、菠菠粿、清明粿、艾葉餈粑、艾粄、艾草糕、清明糰子、暖菇包、艾草青團、清明糰子等等。將雀麥草汁和糯米一起舂合,使青汁和米粉相互融合,然後包上豆沙、棗泥等餡料,用蘆葉墊底,放到蒸籠內。蒸熟出籠的青團色澤鮮綠,香氣撲鼻,是本地清明節最有特色的節令食品。上海也有的人家清明節愛吃桃花粥,在掃墓和家宴上愛用刀魚。

在浙江湖州,清明節家家裹粽子,可作上墳的祭品,也可做踏青帶的乾糧。俗話說:“清明粽子穩牢牢。”清明前後,螺螄肥壯。俗話說:“清明螺,賽只鵝。”農家有清明吃螺螄的習慣,這天用針挑出螺螄肉烹食,叫“挑青”。吃藕是祝願蠶寶寶吐的絲又常又好。吃發芽豆是博得“發家”的口彩。吃馬蘭頭等時鮮蔬菜,是取其“青”字,以合“清明”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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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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