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是二婚,各自都有子女均已成年,男方婚前有房产,如果男方离世房产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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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几种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此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男方去世后,有遗嘱的情况,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无遗嘱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平均分配。

其次,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此房产的首付款部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去世,此房屋的待继承范围为:婚前个人所有部分+婚后共有部分的一半,随后再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即可。

最后,对此房产,如果继承人对继承权或份额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继承人对房产分割无异议,确认房产新的所有权人后,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后,即可对其进行后续的处理(如出租、出售等)。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看到这个问题,虽然个人不是什么律师,也不是什么法律专家,也想说说个人的看法。

对于夫妻都是二婚,各自都有子女均已成年,男方婚前有房产。如果男方离世,房产如何处置,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一方去世,即使不是共同财产,配偶应当是第一继承人,下面才能谈到子女的继承问题。

如题中所说的,虽然是二婚,但夫妻关系是法律认可的,男方去世后,合法的妻子才是第一财产的继承人,因此,女方应当得到多数产权,因为夫妻之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丈夫走了,但妻子是合法的,在妻子的权利落实之后,才有子女与父母继承的问题,无论是非婚子女也好,婚内子女也罢,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都有份,只不过是份额多与少的问题,从这个问题上也能看得出来,合法的妻子从道义上来说,应该份额相对多一些。也就是说,如果丈夫没有去世,妻子是有法律责任扶持丈夫的生前的所有责任的,因此,为什么说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呢?责任与权利也是相对的,这就是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唱起心中快乐歌


二婚男离世后,其个人购买的房产如何分配?首先应确定女方的两个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如果他们随母亲生活,且母亲嫁给男方时均未满18周岁,与男方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他们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两个子女均未随母生活,即使母亲嫁给男方时未满18周岁,也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当然没有继承权。

其次,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其父母。如果父或母健在,他的份额也不能少。比如继承人含配偶`子女和父母在内共有五人,每人可分得20%份额。

再者,男方离世,其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分配。配偶分得50%婚内共同财产后,另外50%由男方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也可协商后决定某人多分或少分。

最后,如果男方有遗嘱指定某人继承时,不发生法定继承。


用户102705716761五福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女方是否可以继承财产?还有一个问题是双方子女谁可以继承房产?(问题当中没有说遗嘱与男方父母的问题,下面基于没有遗嘱、男方父母过世的情况进行回答)

第一个问题不难回答,女方作为男方的合法妻子,属于继承法当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男方婚前的房产的。并且由于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全部房产都应作为遗产继承。

第二个问题就涉及到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了,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关系中所述的子女和父母包括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呢?就是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或是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既然两人结婚时各自子女1均已成年,那么就不存在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如果女方可以证明自己的子女对男方履行了赡养义务,那么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女方共同平分遗产的。如果没有,那么就由女方一人继承财产。

如果还有其它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们。


东友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好分析,二婚、成年子女都是烟雾弹。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故本问题中男方婚前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简单的说,就是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或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而形成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本问题中,如男方离世,妻、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财产,理论上应当均分。


台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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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男方的份额法定继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男方婚前的房产,看房产登记:

1、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男方去世的,房产100%的份额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2、婚后男方变更房产登记,加了女方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50%。男方去世的,房产属于男方的50%的份额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3、《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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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确定遗产范围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系男方婚前房产,如果婚后没有将女方姓名加入房产证,则该房产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全部为其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人依法继承;如果婚后将女方姓名加入了房产证,则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为其遗产,其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人依法继承。

二、依法确定继承人

1、遗嘱继承

如果男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属于男方的房产部分。

2、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依法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男方生前没有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属于男方的房产部分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1)男方的继子女与其有扶养关系,则男方的房产部分由其配偶、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均等继承。

(2)男方的继子女与其没有扶养关系,则男方的房产部分由其配偶、子女(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均等继承。

(3)有继承权的配偶、子女与父母对继承遗产的份额还可以协商处理。


暖阳悠悠609


对二次婚姻,双方都有子女,男方的房产在男方去死后,男方的房产由谁继承谁处置?谢谢题主!本人并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顾问。仅仅谈谈个人对有关婚前财产一事,谈一下自己观点。根据婚姻继承法来认定,对二次婚姻的房产,是指男方的产权或是夫妻俩人共同产权,这一条首先要确定,如果是男方独立房产,或者说是她们末结婚前的男方独立产权,那末虽然现在虽然共同居住,但男方己经过死了,至于房产权的分配怎么样处理?只里要看男方在于第二位妻子在世时有没有讲清楚了,至于他己故后房产权的问题是怎么样确定的。如果有遗嘱那就得按照遗嘱办事。如果末有那就要看他夫人最后处理情况而定,不过不管怎么样房产产权归谁都得让他的夫人住到最后才能由谁继承,这同样也是婚姻法所规定的,她是第一继承人!至于由谁最后继承还要依据婚姻法来裁定最后的房产归宿权!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第一:再婚配偶分配财产~虽然房产是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再婚配偶有共同分配财产的权力。只要是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力。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第一顺序人。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当然特别立遗嘱和签订的协议除外!

第二继子继女分配财产~如果是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那么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我们都知道,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通常所说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都在,可以均分遗产,但有有效遗嘱时,按遗嘱执行。在继承时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如果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还应当给予照顾!

温馨提示:亲生子女肯定是第一法定继承人。如果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也就是说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一起生活,也有继承权。另外,如果是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有赡养关系的,也有继承权!由于很多人不懂法律常识,导致再婚财产分割出现很多纠纷,如果立有遗嘱的话,当然立了遗嘱还要是公证的遗嘱。





乡下庭院


这套房产属于男方的私人财产,如果其立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分配;如果其没有遗产,那么根据《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其中继子女是否可以参与均分呢?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参与均分,如果没有,那么不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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