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輕傳之劍術

《“法不輕傳”?(四)》

“法不輕傳”第八因素:

劍術,也是極端秘密之一種.上等的名為劍仙,次等的叫做劍客。他們的戒律,不許管國家大事。

現在常聽人說,彼等為何不替國家出力?這都是門外話,決不可拿看小說的眼光去猜想。

究竟他們費二十年光陰,犧牲一切,專煉此術,作什麼用處呢?

因為中國自古以來,就有這一派,乃地仙門中之旁支。他們修煉,是要跑到懸涯絕壑,採取靈藥,服食辟穀,吐納呼吸,噏受日精月華。各種工夫與金丹法門隱居城市修煉者不同。

假使在深山中,遇到毒蛇猛獸,肉體無力抵抗之時,就用劍氣去降伏。待到二三百年以後,道成尸解。肉體既不要保存,劍術遂歸於無用。

他們若有不甘於小成者,半途上再求進一步的工夫,參透造化陰陽之消息,拿出旋乾轉坤之手段,將後天金氣,變而為先天金氣。於是又走向金丹大道正路上來了。

這種人性情甚為固執而冷僻。若是你的資格不合於他的條件,無論如何,他決不肯相傳.此為第八種理由。

前幾年在四川重慶一帶,傳授劍術的那位先生,難免帶點江湖上的習氣。他收了許多徒弟,弄了不少金錢,在他自己,甚為得計,可借劍仙名譽,被他喪盡。

西北幾省,也有人在製造劍仙的神話,完全與真實劍仙事蹟不同。吾恐又是一種欺詐手段,好道諸君,切切不可入其圈套。

“法不輕傳”第九因素:

符咒祭煉,遣神役鬼,降妖捉怪,搬運變化,三蹻五遁,障眼定身,拘蛇捕狐,種種奇怪法術,十分之九都是假的.然而真假是對峙的名詞。

有假必有真,其真者若誤傳匪人,則國家社會皆受其影響。傳者受者同遭災害。如昔日白蓮教之類皆是。所以不肯輕傳。此為第九種理由。

“法不輕傳”第十因素:

祝由醫病,符水救急,運氣按摩,針灸點穴,這都是他們一生衣食之資。你若沒有相當的報酬,決不能得到他們的口訣。

其中也有專以救濟為懷,不靠此謀生者,雖不吝於傳人,但學者亦不許營業。

若私自收人家報酬,又違揹他們的戒律,連累師父,所以不肯輕傳。此為第十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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