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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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你的这种情况正好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房子没有倒塌,你可以通过继承房子来继续使用宅基地,现在因为房子已经倒塌,按照规定,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在农村,宅基地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有的人拥有好几个宅基地,而有需要的却迟迟申请不到宅基地,那些别人没有用的宅基地,常年无人居住导致其荒废,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这荒废的宅基地里就包含了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非农户。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依法划拨给本村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使用宅基地建房。宅基地和房子不同的是,宅基地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一个人的私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搞清楚。



作为从农村迁出的非农户,按照宅基地政策,是没有使用农村宅基地权利的,但是,其农村老人的房产属于私人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前提条件就是房屋不能倒塌,要保证房屋基本的居住功能。所以,对于大多数户口已经迁出的农户来说,时不时的回农村老家走一走看一看,必要的时候把老房子拾掇拾掇,让其能够一直屹立不倒,也就能够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一旦我们不管农村房屋,等到倒塌以后才想到农村宅基地,这时就迟了,村上有权收回宅基地,分配给其他人的。


综上所述,对于非农户口来说,想要继承农村老人房屋,获得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就必须保证房屋没有倒塌,一旦倒塌,就不能继承了。


新农人散耕


对于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原则上只要有所有权那都是可以继承的,就比如现在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其实不管儿女是不是农村户口,那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屋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可以决定着房屋的归属的。

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不过要是遇到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如今已经倒塌了,而且儿女户口也在城市的话,这种情况是无法再继承房屋了,因为房屋已经倒塌不在了,自然就没有东西继承了。

可能有人会说房子虽然倒塌了,但是下面的地皮还是有的,也是可以继承的呀。不过原则上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法当成遗产来让儿女继承的。

当然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的话,还是可以通过地随房走的原则,拿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房子虽然倒塌了,但却是可以申请重盖的。不过如果儿女不是农村户口,已经是城市户口的话,就无法得到宅基地了,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是什么都不能够继承了。

目前对于非农户口继承农村的房屋,那都是只能够修缮不能够重盖,因为得不到宅基地使用权。一旦房屋倒塌的话宅基地就会收回村集体所有了,可以说什么都留不下了。如今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已经倒塌了,这个时候宅基地就已经被收回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就无法继承了,什么都得不到了。

真的想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屋跟宅基地,那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只不过并不是想迁就迁回去的,必须要符合条件,按照目前这种情况,父母如果也过世了,自己一家人在城市生活,也是无法再迁回去了。

总之,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如果没有倒塌是可以让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的,但如果房子已经倒塌了,那就无法继承了。


老王谈养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但与户口有关系,而且还与房子有关系,户口针对本村人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针对本村人及本村的农转非人员有宅基地使用权。

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么继承?

首先,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顺序第一继承人。

《财产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顺序第一继承人,依法对父母财产和权益享有继承权。房子是私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由于宅基地跟房屋有较强的依附关系,地随房走,继承房子的所有权即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有关。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权申请使用宅基地,户口在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使用的。这一条规定看上去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益继承相矛盾,实际上还有一条规定,房子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再次、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屋是个人财产,子女户口无论在哪里都有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按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所有权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与房子是否存在有关,房子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权回归村集体,重新修建房屋就得要重新申请宅基地,户口没在本村的子女,一但房屋倒塌,就会失去宅基地的使用资格。

总结提示: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的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自然转化为耕地,耕地具有承包期,在土地承包期内,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不能修建房子,在土地承包期内是不影响土地生产经营的,也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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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阿洪


你家的情况和我家差不多,我家现在也是头大,暂时搁置一边了。

我家乡下老房子,是我爸妈的名字。17年年后,我妈想着把老房拆了,翻新。并且是想了就做。但是,刚把老房子拆了,地基都还没来得及重新打,我妈就忽然生病了。从发病饭走一个月零两天。

我妈生病之后,我家老房子的事,大家都顾不上了。一年多没管。

现在,我们姐妹想着重新弄,完成我妈的遗愿。结果发现,好难啊!

我们家人户口早就不在老家了,乡下农村的房,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只有房子才有。现在老房子拆了,只有宅基地,手续都办不下来。

之前我爸在职,不能带头违反规定。现在我爸退休了,又不想弄。唉,难度比较大!


幸福鱼儿


跟我家情况差不多,不过我家的老房子有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我们的户口也在外,以前是婆婆住,婆婆走了,也没人住,因我们一直都有这样的打算,退休了,回去从建,17年就特意回去问过所有相关手续,说只能旧房多宽,从建也一样多宽就可以,什么都问清楚了,就等退休!


坦荡做人688


利用小孩学位捆绑户口,逼着很多农村人为了小孩读书将户口迁到城市,却失去了农村的权益,城市却没有东西分,想迁回原籍又不能,满满的套路。


我是客家哥


不合理的规定,老人们辛苦几辈子为后人挣下的家业,后人又不能继承,谁家的房子能保证几百年不倒,因为上学户口迁到城市,就不能继承房子,还要无条件集体收回,那要是合理的集体补偿收回,还能说下的,现在国家都这么了,国法都太完善了吧,完善的说句良心话,都怕告诽谤,难怪老人跌倒么人扶,完善的把中华民族的公德,道德,都没有了,


山西散打馆


买几条烟去村长家走一下。如果你是在这个村土生土长的,村里也不会为难你。以维修的名义重新搭建起来,没多大的事。我户口也是城市,还不是照样在村里建房。


紅尘筑梦


房子塌了,可以修缮。一般村里都不会难为出去的人。另外还有政策,退休以后也是可以回老家批地造房的。


FloverFan


根据《物权法》,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村集体无偿无期限赋予村民的,这种用益物权属于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允许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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