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慶官田”與“富豪之輩”——九世紀日本租稅制度改革的嘗試

隨著戶籍制、班田制等核心律令制度的逐漸形骸化,日本律令制度下的稅收體系自然也日漸失效了。

弘仁二年(811年)時還頗有盈餘的官庫,在進入九世紀下半葉後,由於欠稅、逃稅情況日益嚴重,已經入不敷出。為了支付中央官員的俸祿,日本朝廷開始動用各地用於官稻借貸(公出舉)的“本稻”,以及用於賑災的“不動谷”。

然而,此時的不動谷除了要用來應對饑荒、自然災害,同時還是大規模軍事行動,以及大規模營造的經費來源之一。如果不能設法避免不動谷數量的銳減,勢必將會導致統治基礎的嚴重動搖。由此,元慶三年十二月(880年1月),時任民部卿兼中納言的藤原冬緒提議在畿內地區的5個令制國【1】設置官田,利用官田收益支付官員俸祿,是為“元慶官田”。

注1:“國(令制國)”約相當於我國唐代的“州(郡)”,其通常是古代日本最高或相對較高的一級地方行政區劃。這5個令制國即“畿內五國”——大和國的區劃範圍,大致相當於現在日本的奈良縣;山城國的區劃範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京都府南部;攝津國的區劃範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兵庫縣東南部,外加大阪府的一部分;河內國的區劃範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大阪府東部,和泉國的區劃範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大阪府西南部。

“元慶官田”與“富豪之輩”——九世紀日本租稅制度改革的嘗試

具體而言:大和國1200町,山城、攝津、河內三國各800町,和泉國400町,共計設置4000町官田。經營方式既有類似“公營田”【2】的,也有包租形式的。名義上,地方官在宮內省的監督下作為經營負責人;而實際上負責經營的,則是“惣監”和“正長”。

注2:接近於“僱傭百姓耕作國有田地”的形式。

由於官田的地租負擔較輕,發覺有利可圖的“富豪之輩”【3】紛紛試圖謀求擔任惣監、正長。就這樣,許多依然在政府控制下的國有土地,亦開始漸漸由富豪之輩實際經營了起來。不過對於他們而言,生活中自然不可能全都是如此的好日子,“麻煩”也接踵而來了。

注3:富豪之輩,即或僱傭,或通過債務關係控制失地、逃亡農民,來開墾、耕作田地,以及經營高利貸,並由此發家致富,積累大量私有財產的富人。他們之中包括了地方豪族,有勢力的豪農,移居地方或土著地方的中、下級官員及其子弟等等。

首當其衝的便是“完稅問題”。

在八世紀末九世紀初的時候,富豪之輩面對仍然以個人為課稅對象的律令國家稅收體系,有許多空子可以鑽。逃稅因而成為他們財富增殖的一大手段。然而好景不長,到了九世紀二十年代左右,朝中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明確意識到課稅對象必須向土地轉變,因而開始著手推動改革。

之後,逃稅對於富豪之輩而言變得日益困難。原本可以利用的空子,由於課稅對象的改變而難以再起作用。縱使當事人在官府徵稅期間逃跑或躲藏起來,可田地、家宅等不動產又要如何逃跑、躲藏呢?“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的情形下,即便官府找不到人,一樣可以通過查封、沒收財產等手段來達成徵稅目的。而更要命的是,“國司請負制”【4】在九世紀末的寬平年間(889年-898年)漸次推行開來了。

注4:國司請負制,即當時朝廷為了解決“租稅收入難以確保”這一現實問題,而推行的包稅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在“地方官無論如何都必須確保向朝廷上交一定數額租稅”的前提之下,朝廷相應地向地方官大幅度下放“徵稅權”和“軍事·警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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