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昌輝
不可否認的是有一大半的人都會後悔,因為他們都是為了好看,為了時髦,為了“社會”,為了裝B。
這類人等不到老,都會不喜歡自己的紋身,只是沒辦法。
而那一少部分,根本不會,也不存在不喜歡這一說,因為他們的紋身都是對自己有著非凡意義的。
紋身的魅力,在於其永久性。
紋身從來不是給別人看的,而是給自己看的。
如果紋身不是永久性的,那就失去了該有的意義。
試想一下,你因為一件事、一個人、一個目標、一個理想,一個信仰等,想去通過紋身的方式讓自己永遠銘記。
你從選圖或設計,到下定決心,到尋找紋身師傅,到精心準備。
再到忍受痛苦,忍受煎熬,再到精心呵護,防止感染,預防發炎,再到癒合的奇癢無比,忍受著,痛苦著,期待著。
經歷了這一切以後,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在這時,紋身的花費根本不值一提,因為這是一生的印記。
你經歷了這些,你會後悔嗎?
如果你後悔了,只能說明你沒有考慮好,沒有下定決心此生銘記的事情。
如果你後悔了,只能說明你紋身根本就是為了給別人看的。
如果你後悔了,只能說明你自己幼稚、無知 做事顧頭不顧腚。
最後,再給各位一句忠告,千千萬萬不要為了紋身而紋身。
別紋完了後悔怪這怪那的,更有甚者紋完了後悔了怪發明紋身的人缺德。
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乾的事兒自己後悔?臉不疼嗎?
史上第一大事兒逼
會喜歡,能證明自己曾經年青過。
荊棘鳥井
說的好像胎記就不能似的。
不小於不大於
什麼都帶不走,剩下的塵歸塵,土歸土
用戶37553416646
看是為什麼紋了,如果是為了紀念一個怕被忘卻的記憶,何談後悔呢
得瑟卡了
第一、不是我要咬文嚼字,紋身怎麼可能會帶進墳墓?中國是實行火化制度的國家。每個人死去都會成為一堆灰吧。
第二、人喜歡一種東西都是有階段性的吧。不是什麼東西都是永久的喜歡吧。
跟小車過週末
身體髮膚授之父母,未敢損毀,孝之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