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改嫁了,到老的時候再回來,兒子還有贍養義務嗎?

用戶7013606604198老


我們一樣的,我媽媽和我爸爸在一起的時候,我媽媽已經是兩個兒子的媽媽了,我聽我媽媽說,因為我哥哥的爸是68年搞五斗的時候被打死的,當時我大哥3歲,我二哥2歲,我媽媽把我大哥和二哥準備帶來跟著我爸爸,他們那邊有爺爺奶奶人家不同意!

但是我媽媽經常去看他們,他們長大以後也經常來我們家裡耍,我們從來沒有覺得我大哥二哥不是一家人,我覺得有他們我們很幸福!

今年我媽媽去世了,我大哥二哥和我們一樣的,該出錢出錢,該出力就出力,根本沒有兄弟姐妹之間的矛盾,我們想處的很好!

媽只要把你生下來,不管他養不養你,你身上都流淌著母親的血,這是誰也改變不了的事實!媽媽在家就在,希望你能珍惜這血濃於水的親情!

這個就是我媽媽去世後,我爸爸生日時我們兄弟姐妹五個留下的照片,還有我大哥二哥!

有他們在,我就是幸福快樂的!






手機用戶一生無悔的愛


說說我婆婆吧!不算改嫁也算改嫁!

在我進門前七年就跑出外面找男人了,換過很多男人,在我生了女兒半個月回來要離婚,我就勸小姑子,讓她媽別離婚了,想在外面過就在外面過,不拿離婚證,老了還回來,還是要靠兒子養老!

小姑子說,不行,就要她媽離婚!

我也不說了,拿了離婚證就走了,也沒來看過我女兒一眼,在女兒一歲多時,聽女兒姑父說,小孩奶奶在外面過的很不好,換了幾個男人都對她不好,我就要了小孩奶奶的電話號碼,打電話給她時,一聽說我是她兒媳時,口氣就變了,問我幹嘛的,打電話給她有什麼事?

我說也沒什麼事,只是問問你過的好不好?

她說很好,就掛了我電話

感覺我欠她幾百萬沒還似的,,,,,,

後來又聽說她騎車摔了,跟的那男人不給錢她用,她還要去飯店洗碗,我又打電話問她,她還是那口氣跟我說話,我說你在外那麼難,回來吧,幫我帶女兒,我上班,不想回老家,我在外租房子,白天幫我帶,晚上我自己帶,她直接回我,她不指望我們養老,讓我也別指望她帶小孩,我本想著讓小姑子勸勸她媽,誰知她說她不同意她媽給我帶小孩!我問她那以後老了,怎麼辦?小姑子說她媽這兩年過的好就行,以後兩年不管,我就回小姑子,我記住了

我婆婆現在跟一個老頭拿結婚證了,也算改嫁了(因為兄弟都不同意她媽跟老頭拿結婚證,小姑子騙走了戶口本給她媽拿的證)至於養老問題,還是要養的,但是我就不可能伺候的,要養也是她兒女的事!

不怕大家笑話我

我也期待著看婆婆後兩年,她閨女怎麼孝順她!


農村小女人2558367


‍‍阿晴兩歲時,母親跟人走了。三十年後,母親回來了,阿晴對她怎麼樣?

阿晴小時候一直認為,自己是爺爺奶奶生的。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人跟她提起過爸爸媽媽。

有一次,阿晴看著奶奶切草餵雞。奶奶一邊切,一邊嘴裡唸叨:“切草餵雞,雞吃了生蛋,蛋賣了換錢,換錢給晴晴讀書,讀書了長大,長大養奶奶。”

阿晴忽然問:“奶奶,我有爸爸媽媽嗎?”

奶奶聽了,漸漸收斂了笑容,厲聲說:“你的爸爸媽媽早就死掉了,下次不要問!”

奶奶說著又後悔起來,自己不該這樣對待寶貝孫女。她連忙放下手裡的菜刀,過來把阿晴抱在懷裡。

阿晴發現,奶奶身子一抖一抖的,哭了。有兩滴眼淚落在阿晴臉上,奶奶連忙幫她擦掉,把她摟得更緊了。

從那以後,阿晴再也沒有跟任何人談論過這個話題。但她心裡始終疑惑,自己的爸爸媽媽是什麼樣子?他們愛自己嗎?如果愛,又為什麼丟下她,去了哪裡呢?

有一天,阿晴和幾個同學放學一起走。阿文說肚子餓了,走不動,讓阿晴幫著背書包。阿晴沒有聽她的,阿文輕蔑地說:“你媽媽跟人跑了!你命不好,我還不要你背書包呢。當心觸碰你的黴氣!”其他同學聽見這話,大笑著往前跑了,剩下阿晴愣在那裡。

阿晴回到家,放下書包到處找。在一個廢棄的桌子抽屜裡,找到一張已經模糊了的照片。照片上依稀看見,一個陌生的女人抱著一歲左右的她,站在油菜花叢裡,她們都在笑。那時候的自己,是多麼幸福啊!

阿晴偷偷把照片放在自己的書包裡,沒有人的時候,她經常拿出來看一看。

有一次,她夢見那個女人,應該是媽媽了,帶著她,去河邊玩耍。草叢裡開滿了紫色的小花,三三兩兩的蝴蝶在飛舞。後來,醒了,才知道是個夢。阿晴真希望永遠做著這個夢,不要醒來才好。

阿晴長大之後,才有人告訴她,她剛剛出生,爸爸就得了重病,常年臥病在床。媽媽在她兩歲的時候,熬不過,丟下一家老小,跟一個外地人走了,從此杳無音訊。爸爸在她兩歲半的時候,永遠地去了。


現在,爺爺奶奶也過世了。阿晴也已經嫁作人婦,有了自己的孩子。阿晴在家種田,她老公常年在外打工。

有一天,老家隔壁的汪叔來了,領著一個頭發白花花的大媽,進了阿晴家的院子。

汪叔高聲說:”阿晴,你看,這是誰來了?”

阿晴猜不出這是誰。那大媽想伸手抱阿晴懷裡的孩子。孩子嚇壞了,哇哇哭起來。

汪叔說:“阿晴,這是你媽媽啊!”

那大媽說:“晴晴,你還記得媽媽吧!”

記得?阿晴茫然地望著她,冷淡地說:“我不認識你。我沒有媽媽!”

那大媽哭了。汪叔說:“阿晴,你媽這次回來,不走了,住在你爺爺奶奶的房子裡,行不行?那裡反正荒涼著,沒人住。”

阿晴說:“我有家,下次不去那裡了,隨便你吧!”

大媽想從布袋裡掏出糖果給孩子。阿晴連忙攔住說:“我家女兒不吃陌生人的東西。汪叔,本來應該留你吃飯,但今天人家辦事,我必須隨禮,就不說好話留你了。”

說著,阿晴進屋去,把一直珍藏著的那張照片扔進了垃圾桶。

後來,阿晴跟母親相認了嗎?阿晴內心有什麼想法?情感領域深耕人,邀請您到評論區裡看一看。


注:圖片和文章無聯繫。


情感領域深耕人


說起母親改嫁,兒子是否要繼續贍養母親,我的一個小學同學就親身經歷過,他的故事分享給朋友們。



我的這個男同學,家裡獨生子,父母寵愛,爺奶喜歡,80年代父親養了一個推土機,家裡條件非常好。變故是在他13歲那年,由於父親接推土機活,需要到外面去,離家半年,和當地的一個小寡婦看對眼兒,一來二去兩人混到一起。

母親知道後極力挽回,爺奶打罵,兒子苦苦哀求也沒能挽回父親的心,最終父親起訴離婚,孩子也不要,房子給了母親,帶著推土機搬到了那個女人家。



同學的日子頓時從天上掉到地下。80年代,人們還很淳樸,父親的拋棄妻子,成了十里八鄉的飯後談資。母親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養育兒子,支撐家庭,關鍵將來兒子娶妻生子,想想都難。

父母離婚兩年後,母親經人介紹帶著兒子改嫁了城裡一個工人,叔叔比母親大20歲。母親的要求很簡單,“兩人搭夥過日子,幫我養孩子”。

叔叔家裡一個女兒,早已成家,對父親的決定未乾涉。那年,同學媽媽帶著他搬到城裡,一住就是20多年。

如今,同學已娶妻生子,早已參加工作。他知道母親為他做了多大的犧牲,而叔叔卻在他小時候養育了他,親生父親都沒做到的事,沒有血緣關係的叔叔做到了,他說“做人不能忘本,要養叔叔的老,好好孝敬叔叔和母親”。

我覺得母親無論因為什麼原因改嫁,老了都要贍養,相信改嫁的那些年,她也一定是在幫襯著子女。她給了我們生命,又養育我們成年,她老了需要我們時,為何不養呢?

個人認為,孝,無論何時都不能丟。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您有何高見,歡迎留言交流)


燦爛的格桑花


母親改嫁了,雖然邁出了你的家門,但你們的母子關係卻不會因此而改變,所以,在她老了回來,你們仍然有贍養她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鄰村有一個農婦,五十喪夫,為了不拖累孩子,便把家分給兩個兒子,自己隻身開始外出做保姆。

名為保姆,實際就是臨時搭檔。打游擊式的,換了好幾個人家。也掙了不少錢,捎給兒子用。

就在前年,唯一一個閨女蓋房子用錢,她就把手裡剩下的錢全部給了閨女,讓幫度過難關。

去年的時候,因為老了,幹不動了,被人家辭了回來。

她捎信讓兒子去接,兒子不去,說是是娘不跳牆,跳牆不是娘,何況她又把錢給了閨女,應該閨女管。

閨女呢,因為條件不好,自己管也有困難,何況家裡的財產全部分給了兒子,做為女兒不應該管。就這樣你推我拒,誰也沒有去接母親。

無奈,她只得自己來回搗騰的又坐車又走路的回了家。可是老大沒在家,老二鐵將軍把門,她誰的門也進不去,只得去找女兒。

雖然女兒收留了她,可是她的經濟條件實在不行,多次去找老大老二,始終堅持不管。於是在大家的提議下,老人把兩個兒子告上了法廳。

經法廳調解,達成了她住在女兒家裡,兩個兒子每個月出一百塊錢的生活費,醫藥費共攤,死了夥埋的協議,使老人的養老問題得到解決。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說起母親改嫁,我公公剛剛去世不到三七的時候,婆婆就找好老頭了,當年我老公十九歲,小叔子十四歲,大姑子已結婚了,聽我老公的奶奶講給我聽的,當時我老公的奶奶那麼勸她不讓她走,家裡還有兩個沒成年的孩子需要她照顧,兩個孩子正是需要母愛的時候,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叛逆,奶奶還說你要找的話,等兩個孩子成家了你再找,我們和你兩個共同來撫養孩子大,可她不聽,改嫁了,至到我老公和我結婚後,婆婆說在那邊過的不好回來了,你回來我們也不說什麼,能好好的和我們過日子也行,(這其間她給我大姑子把孩子帶大了),但她就是不安心,繼續找老頭,後來我說,我們現在有孩子了,你幫著我們帶帶孩子吧,(那時她才48歲),可我們無論怎麼說好的她都不聽,最後沒辦法了我說,你現在能動不用我們,等你老了是不是還的我們侍候你啊?她回了我一句,等我老了不能動了,也不用你們侍候,再不能動了,我去買包老鼠藥藥死,氣的我去找她女兒,本想讓她女兒勸勸她,可她女兒來了句姥娘帶外甥,真是不講理的人。以後我再也不找她幫帶孩子了,這其間至今,找了不下十幾個老頭,人家也有那個能力找,走到哪裡就是向老頭要工資,但是她要多少與我們做兒子的沒關係,都給她女兒了),現在她老了,沒老頭要她了,回來找她兒子養老了,我們做媳婦的沒說什麼,現在的生活條件好了,不缺吃不缺穿的年代,她已經老了回來就回來吧,老人老了病也多了,在住院的時候,我老公拿錢給她治病,她再把我們給她治病的錢給她女兒,氣的我們就找她,她說我們給她住院的生活費,她自己的工資就是兩千多塊錢,)再後來出院回來我們兩家輪流住,在我小叔子家因為吃飯問題和我妯娌打了個人仰馬翻,我老公又把她接到我家來,剛進門就說,媳婦進了她的門就是來給她支使的,侍候她的,我也無語了,不能和她爭高低啊,我現在也一身的病了,不能生氣啦,再說我也養著兒子呢,我要給孩子做好榜樣,在我家裡她也是時時刻刻找事,說些沒用的,過激的話,大冬天的我為了不和她打仗,不生氣,我就去外面玩,誰承想,我就這樣躲著,她還是找她女兒挑唆女兒到我單位找我打仗,還有好多事呢,這樣的老人,就是嘴欠的沒法說,沒法侍候


山東老大姐


母親改嫁,沒有帶上兒子,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父親意外身故,兒子已經成年或者已經成家,也算是人之常情吧,我覺得大家身邊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吧,那麼改嫁後的母親到了年邁再回來時,我們應該怎麼做呢?我覺得兒子贍養母親,天經地義!

我們本家有一個堂叔,在他三十多歲時,父親意外離世,也許是看著孩子已經大了,自己還年輕,母親選擇了改嫁,但這個堂叔卻始終履行著自己的孝道,每到過年過節都會把他的母親接回家住一段時間,就這樣本分的做著一個兒子該做的義務,十幾年後,改嫁後的母親那邊又出了變故,剩下老人孤苦伶仃一個人,無依無靠,當堂叔知道這一情況後,沒有絲毫的猶豫,又把母親接回了家,儘管當時面臨著家裡人的強烈反對,但堂叔還是義無反顧的這麼做了,如今,老人依然健在,堂叔依然認真的履行著作為一個兒子的責任,從來沒有半句怨言,我想這就叫孝敬吧!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也許他不懂得爭名奪利,也許他沒有榮華富貴,但他卻在用自己的行動,為我們演繹著一個平凡人的偉大,既然上一代人為我們做了表率,我想我們能做的就是學好了傳承吧!

分享完畢,謝謝大家,


鳳求凰情感


母親改嫁,老了再回來兒子仍然有贍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子女關係基於血緣關係而產生,並不會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而改變,父母對子女有扶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在贍養扶助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因此,子女無權對父母婚姻自由、追求幸福生活方式加以干涉,更不得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違法方式相威脅。因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無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贍養,子女就應當履行這一義務。

中西方文化道德的差異,使我們法制觀還有很多情感摻雜其中。

再婚老人為什麼會出現“贍養難”?與傳統觀念、國情、國力、文化素養無不關係。

首先,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社會養老體制,仍以家庭養老送終為主。尤其在農村,很多農民年老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和生活來源,不像城市的職工和幹部退休後有養老保險和醫保做保障。家庭負擔沉重自己都難以為繼,贍養老人往往力不從心。

其次,父母再婚,擔心自己得不到父母的財產,於是在贍養問題心裡存在障礙。



還有,中國是傳統觀念很重的國家,“下堂不為母”的封建思想理所應當認為對再婚母親不用履行贍養義務,母親改嫁到哪家就應該由哪家養老送終。從情感上認為父母再婚有悖傳統倫理道德,覺得在人面前抬不起頭臉上無光,所以不願意贍養。



還有一點,父母再婚後父母與子女疏於溝通造成心理和感情隔閡。有的子女表面上對父母再婚並不反對,但心裡感到彆扭,在情感上難以接受。父母再婚後雙方來往變少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也就日益淡化。尤其是農村一些老人再婚幾年十幾年甚至更久與親生子女在感情上早就疏遠,當父母年老體衰回頭再要求親生子女盡贍養義務,親生子女往往不能接受。


或許有人問,如果父母對子女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不是就沒有贍養義務呢?法律同樣不是感情用事。

撫養義務與贍養義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

撫養義務與贍養義務都是法定義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父母是否對子女盡到了撫養義務,與日後子女是否應當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沒有必然聯繫,不能成為雙方不盡義務的抗辯理由。

《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同樣有人問,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後,子女是不是就可以不贍養父母?

先澄清一個概念,血緣關係從科學上不可能斷絕,法律也不承認的,那只是情感上的範疇。

《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當父母失去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面對子女以自己已經斷絕關係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有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或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照顧配偶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不會因為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而終止或者消滅。


無論子女是不是公開表明與父母斷絕關係或者與父母簽訂了斷絕關係的協議,這些約定都是無效的又因違反了我國的公序良俗,不被法律所承認。

因此作為贍養人,子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斷絕關係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恩斷義絕”並不免除雙方的權利義務。

社會的和諧以家庭和諧為基礎,儘管我們還有諸多不如意,但人性的善良和光輝才是這個社會的主流。我們崇尚尊老,是因為又有更多的愛幼。我們愛幼才會回報更多的尊老。愛己及人,老吾老,幼吾幼,他的今天或許就是你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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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V茅臺


我丫頭一歲多我們就離婚了,離婚協議明確:女方放棄兒女的撫養權,故女方不提供對小孩(一兒一女)生活費、撫養等費用。

離婚的原因是她親戚家挑唆引起的,然後婚前就找了下家。婚內丫頭身體狀況不好,經常感冒發燒但她從未去探視過。故此協議最後一條:女方沒有探視權,今後兒子女兒對女方(其母)沒有撫養和贍養的責任和義務。沒債務,債權歸女方。

現在丫頭十二歲了,大的高三了。難熬啊!為了孩子們我放棄了事業、再婚,希望孩子們努力加油……💪💪


塵封那段記憶1


一般的情理上說,兒子贍養父母沒有錯。就本題母親改嫁了,到老的時候再回來,兒子還有贍養義務嗎?我國的法律有規定,父母有撫養兒女的責任和義務,兒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說幾句題外話,但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會出現和法律不同的做法。農村的習俗,大家都知道,女孩出嫁後,父母一般都是孃家的兄弟們負責贍養老人了,女兒都不管了(當然,老人生病時,女兒伺候照料,那是情分的問題),這裡說的是出資和贍養的問題。

本題,到法律上也得分具體情況而論,法律沒有涉及到具體每個細節,如,兒女有贍養老人的責任義務,但沒有具體到,老人改嫁後,若干年又回來了這樣的細節問題。這具體做起來,結果可能就不同。從親情、道義上講,母親生育之情,也應報答贍養。



即使沒有對自己生育撫養的,也得贍養。比如,生母改嫁了,父親若干年後娶了個女人,對自己沒有生育及撫養,因自已已成年,當繼母老的時候,自己也需贍養繼母。

所以,有些事,不能扣掐的細清,人人獻愛心,多行善念,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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