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勤被分流到事业单位,想再回来已没有可能!

机构改革,单位撤并整合,人员流动频繁是常事。但基本上是平行流动,比如公务员从行政机关到另外一个行政机关,事业人员从事业单位到另外一个事业单位。亦或是因为职能划转逆向流动,比如事业调行政,参公调行政。最不济也是保持现状,或者保持身份待遇不变。很少像题主这样下行流动,从行政到事业分流,哪怕是工勤人员。

机构改革,行政机关无论是撤还是并亦或是整合,其两种编制即行政编和行政工勤编制人员按规定都可以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其他行政机构,一般不会甩包袱,实际也甩不了。既便是行政工勤人员被下放到事业单位,常规情况下,也不可能,如果真发生了,除了得罪人,小公实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行政工勤被分流到事业单位,由于其工人身份,一般会安排到工勤岗。其在机关的工勤编制随之核稍。这几年,随着机关单位行政辅助性服务的社会化,使得行政工勤编制人员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各地因此都在减少工勤人员,按照随退随销的原则取消工勤编制,原则上只出不进。因此,行政工勤人员从机关离开后,基本上已经没有再回来的可能性。

从这个角度来看,行政工勤人员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出走机关,否则不仅意味着车补的失去,更代表着回程通道的关闭,随之而来的人脉资源的丢失,也是一种得不尝失之举。

当然,如果可以改变身份,从行政工勤转事业干部,还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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