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城區六O中路下陳村口啟用禮讓行人交通技術監控設施的公告


關於在城區六O中路下陳村口啟用禮讓行人交通技術監控設施的公告

城區六O中路下陳村路口緊鄰萬年春小商品市場,是城區主要商業區,人流量大,過街行人較多。為了有效預防和減少該路段和路口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萬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在六0中路下陳路口啟用禮讓行人交通技術監控設施(電子警察系統),用於抓拍攝錄機動車輛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電警抓拍將於2019年4月18日零時正式啟用。

特此公告!

萬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4月1日

【處罰規定及依據】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1款、第90條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6條第2項:

(一)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記3分、罰款150元;

(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記3分、罰款150元。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2款、第90條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6條第3項: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記3分、罰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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