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戰犯都是一槍斃命,此人罪大惡極,連開20槍還不解氣

文|書生

抗日戰爭期間,日本鬼子在中國大地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所犯罪行罄竹難書,戰後只有極小一部分戰犯受到應有懲罰被槍決,而且很多人至死都不知悔改,比如鶴丸光吉。

1917年鶴丸光吉出生在日本九州島一個軍人世家,父親曾參加過甲午戰爭,手上沾滿了中國人鮮血。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鶴丸光吉在家人的支持下也加入了侵華日軍隊伍,成為一名憲兵,在九州小蒼憲兵隊中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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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是日本兵源大省,當時有個說法叫“日本九州第一兵”,九州籍士兵在戰場上以頑強、兇悍、殘忍著稱,侵華期間在中華大地上製造了多起慘絕人倫的慘案,比如震驚世界的南京大屠殺。1937年12月13日軍攻破南京城後,在城內以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6周的瘋狂屠殺,其中造成的大規模集體屠殺案28起,小規模零散屠殺858起,共殺害中國軍民30多萬,南京城幾乎被屠戮一空,而參與屠殺的侵華日軍中有近一半來自九州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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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丸光吉和其他九州兵一樣兇狠殘忍,甚至達到了變態程度。1943年7月,鶴丸光吉被派往中國戰場,主要任務是在敵佔區中鎮壓反抗人士,防止暴亂。為從心理上震懾中國人,鶴丸光吉養了十幾條大狼狗,每天故意不餵飽,抓到抗日人士後就把人扔進狼狗群,讓飢餓的狗把人活活咬死撕碎,其行為簡直令人髮指。由於鶴丸光吉是憲兵,大多數時間都駐守在城內,並沒有上前線直接參戰,所以幸運的活到了戰後,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就安全了。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第一時間對罪大惡極的侵華日軍進行審判,鶴丸光吉就是最早一批接受審判的人之一。

槍決戰犯都是一槍斃命,此人罪大惡極,連開20槍還不解氣

經過百姓指證,鶴丸光吉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其交代慘死在他手上的中國人不下20人,實在是罪大惡極,國民政府毫無猶豫下達了槍決命令。1946年12月31日,包括鶴丸光吉在內的一批人十惡不赦的侵華日軍在南京雨花臺被執行槍決。其他日軍戰犯都是一槍斃命,輪到鶴丸光吉時他突然發瘋似的大喊:我是天皇的武士,你們是打不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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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執行的中國士兵原本就對這個殺人狂魔恨的咬牙切齒,現在又見鶴丸光吉如此囂張,毫無猶豫的端起湯姆遜衝鋒槍,對著他就是一陣狂射,直到把20發子彈全部打光,把鶴丸光吉打成篩子還不解氣。原本只用挨一顆子彈,因為多說了一句話,鶴丸光吉被多打19槍,只能說是自作自受。十四年抗戰中國軍民共傷亡3500多萬才換來這來之不易的勝利,在戰爭期間像鶴丸光吉這樣的日本劊子手實在是太多了,幾十萬侵華日軍每個手上都沾滿了中國人鮮血,但最終得到審判的只有寥寥無幾,沒能讓所有殺人兇手伏法一直是一個巨大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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