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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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集中農村教育、醫療等社會資源,新農村建設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農民如果不願意搬遷,暴力、威脅等強制搬遷是絕對不行的,是違法的。

1、不願意搬遷的原因,不是錢的問題,因為新農村搬遷是沒有補貼的。家裡人居環境比較好的,房子是掏空幾十年積蓄新建不久的,離自己的農耕地和山林比較近的。這一部分農民不願意搬遷是必然的,我們也要予以理解。


2、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走訪不願意搬遷的村民。宣導國家的政策,打消他們的疑慮。畢竟為了方便孩子上學和工作,為了子孫後代能有更舒適便捷的現代居家樂園,他們還是會接受搬遷的。


3、加大扶持力度,幫助他們向現代農業和其他產業轉型。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所以很多農民只會種地。見過一個例子,政府組織村民學習新農業技術,還大力扶持農民考駕照,後來農民合夥買了聯合收割機,更有一大部分人買貨車搞運輸。

新農村建設百利無一害,是國家對農民朋友的一項福利,應該抓住契機,全方位的發家致富。響應號召,積極搬遷,為了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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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農村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全村人90%都搬走了,就剩下幾個釘子戶,還能怎麼處理,停水、停電讓你的日常生活感受到不便,用不了幾個月你就想搬了。早搬遷的還有獎勵,晚搬遷的也撈不到一點好處,因為大家都要公平、公正。

我們鎮上去年有個村要整體搬遷,剛開始全村人都不同意搬遷,於是全鎮的幹部都到村子下戶做動員,講解搬遷補償條令,同意的馬上簽字,並獎勵1萬元。先找老師和黨員帶頭簽字,這樣陸續有60%人簽了字。還剩下不願搬遷的再挨家挨戶做工作,一個月以後基本90%的人都簽了字,還剩下態度強硬的幾戶就不再做動員。

農村搬遷後原來的宅基地要修整成耕地,水電基礎設施難免遭到破壞,沒有搬走的人家生活自然受到影響。當然此時想搬遷受損失的還是你自己,一是沒有了獎勵的錢;二是新農村安置房好位置早已被別人佔了。

新農村建設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事,這也是大勢所趨。突然離開了祖祖輩輩生活的農村,誰都捨不得,但為了國家的整體發展,犧牲點個人利益也是值得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歡迎關注評論,共同探討!


沂蒙小杰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隨著我們這邊鄉村公路和電網升級改造完成,並實現了城鄉環衛一體化、城鄉供水一體化,以及鄉鎮建設步伐加快等新變化,這兩年各地又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目前在我們縣城和下面各個鄉鎮上均有開展,像我們縣城內和郊區拆遷村莊就多達10幾個,而鄉鎮上的新農村建設會有兩個方案,一種是通過合併村莊實現原地社區樓宇化,另一種就是非常普遍的村莊整體搬遷入鎮上大社區方式。而針對新農村建設中的確會有一些“釘子戶”存在,一般面對這類村民會有幾種解決方案:



第一種:根據村民自願比例決定是否搬遷。在農村,由於是一個個的村集體組織,往往會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執行原則。當本地鄉鎮上有新農村建設任務時,如果村裡同意搬遷的農戶並不多或者沒有超過絕大多數時,就會認為此次新農村建設任務失敗,往往就會撤銷搬遷任務,轉而去搬遷那些絕大多數村民同意搬遷的村莊,即便這時村裡會有兩三戶不願搬遷或者補償要求未滿足的“釘子戶”,往往也不會影響整村搬遷計劃的!

由於這類村莊是整體搬遷到鎮上大社區,就會把原有村莊拆掉變成農田重新劃分給農戶,這時對於未搬遷的農戶可能就會存在斷水、斷電、斷路的局面,畢竟村莊都沒有了,也就沒必要保留這些方面的配套服務,因此,那些“釘子戶”這時也會自動搬離原有村莊,可能後來就會與鎮上達成了協議!



第二種:可能會存在強制執行的一些措施。目前在新農村建設中,對於村莊是否搬遷仍是以絕大多數人的意見為準,當村裡絕對部分簽了搬遷協議後,並且在規定時間內主動搬離也會給予獎勵,而對於那些極少數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成協議並未主動搬離的農戶,可能就會進行強制執行搬離了!畢竟如果村裡只有幾個農戶不願搬遷時,往往就是因為補償要求未達到或要求過高,對於這類釘子戶在農村可能就沒那麼多好脾氣了,畢竟村裡決定往往都是由村集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執行的,並不可能會順從極個別人的反對意見,因此,我感覺這類不願搬遷的農戶很有可能就會面臨“強制執行”方式!

由於各地新農村建設會因地制宜,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對此大家那邊有沒有這類情況呢?可以留言一起探討,說不定一些地區就會有那種“兩全其美”的處理措施!


龍百曉生




西門觀點:經過勸說或幫助仍然不願意搬遷的,暫時可以不搬。

新農村建設搬遷不同於國家徵收土地,屬於自願,不能強制搬遷,那麼,那些不願意搬遷的村民該怎麼處理呢?

新農村建設一般都是自然條件非常差,或者易發生自然災害,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電力、通信、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都很差,需要整個村子易地搬遷。



如果是大多數村民不願意搬遷,應該不是村民的問題,而是搬遷政策存在什麼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召開村民大會,徵求村民意見或建議,如果確實有問題,修改完善然後再實行。

如果是個別村民不願意搬遷,可能是個別村民有什麼問題。比如,經濟非常困難,掏不起多交的錢。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給予適當補助或救濟。



如果認為對自己的老房子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對其房子再次進行測驗核算,如果確實存在問題,立即改正,補齊拆遷款。

如果測驗核算後,不存在問題,應該勸說其搬遷,如果勸說後仍然不願意搬遷,那就暫時不搬遷。

不過,如果大家都搬遷走了,村裡就剩下幾戶人家或者只有他(她)一戶人家,我想,過不了多長時間,他(她)也會主動搬遷的。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根據現代社會的發展進程,許多的新農村建設搬遷已經如火如荼的開展,自然村集體拆遷,農民入住新社區,實現建設新型小城鎮型新農村的戰略轉變,還有相應的經濟補償,看上去似乎百利而無一害,但是為什麼會出現許多的農民朋友不願意搬遷而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呢?

現在的未搬遷、改造的農村房屋面臨著許多的危房、閒置房、佈局亂等等多種多樣的問題,這些問題或多或少的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條件。搬遷之後這些問題得到了有效地解決,使得農村耕地擴大、交通變得便利了許多、也將農民朋友的生活習慣進行了改善、逐漸的抹除掉以前人們心中的農村髒亂差的境地。隨著農村人口的搬遷,社區人口不斷集中,有利於社會的發展也有利於人們的衣食住行及教育、文化、娛樂等多方面的資源整合。

既然這樣,像我們所理解的搬遷進新房這樣好,但是為什麼還會出現很多農民朋友不願意搬遷呢?我們從以下幾點進行分析:

首先,老一輩人心中不可忽略的鄉土情結,因為年齡大的人都有一個鄉土情,在自己居住了幾十年的老家往往會有一種故鄉的感覺,不光老人,甚至一些在外務工、學習的遊子們也是十分懷念家鄉的感覺,這是一種難以割捨的情懷。街口衚衕的老路、老房、老池塘這是一輩人的時光記憶更是日益珍貴民俗文化。一些自然村落看似雜亂無章但是深入其中你會發現那人與自然的莫名和諧。一味地考慮新農村建設而不考慮人與自然的和諧,在國人心中情懷上動土,那麼不同意搬遷也就情有可原。

其次,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民朋友們面臨的就是一個生產生活消費水平的提升,雖然住新房很好,但是,面臨著水電費、物業費的大幅度提升,農民朋友心中不免出現反對心理。因為農村生活本來就不富裕、開銷低,但是一旦住進新房就會面臨這這些固定的開銷,農民朋友們自然就不高興了。

再其次,農民朋友們對於拆遷搬遷本就不像城裡人的那樣期待,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拆遷估價太低。人們搬遷之後還要進行裝修等各種消費,根本負擔不起!

最後,還有部分人心中是與自己的生計有關,一般改造搬遷之後自己的土地、自己曾經的小作坊都無法進行,鄰里之間的感情也就不復存在了。甚至有些與兒子兒媳居住的老人,一旦搬遷之後就會與媳婦之間出現各式各樣的不和諧因素。這也就是新農村建設中搬遷所面臨的最大難題。

不願意搬遷的應該如何去處理呢?

首先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以前的那樣了,以前不搬遷就會出各種鬧事,現在是什麼樣子呢?現在是派出村幹部、拆遷勸導員對你進行全方面的解釋說明。你可以提出各種不違法、不違規、不過分的要求,最終你提出的條件他們都答應,搞得你自己不好意思,也就自然同意了搬遷。

還有部分的村子是實行村民大會投票制,在決定搬遷之前先問全體農民的意見,進行投票,達到一定比例之後在施行拆遷政策。

如果軟硬不吃,始終不同意,就會面臨兩種結果:

一是運氣好,等待到了國家相應法律的完善。自然也就可談性更多了。

二就是我們聽說過的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搬遷,將由市人民政府進行強制拆遷。

以上就是新農村建設搬遷問題的優劣處及不願意搬遷所面臨的處理。對於這個問題,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和見解,歡迎在下方留言,感謝您的閱讀。


農事農忙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新農村扶貧搬遷和宅基地徵用拆遷是兩個不同的項目,新農村搬遷是國家對不適合居住地區的群眾,通過項目幫扶搬遷到生產生活條件好的地區,是採取群眾自願原則,對不願意搬遷的農戶也不會強迫搬遷,你可以選擇繼續在老地方生活。



我們來看看都有哪些地方能夠實施新農村搬遷,按照規定,主要是容易發生自然災害,居住分散、環境惡劣、實施道路、電力、飲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困難的地方是搬遷的重點,也就是一方水土已經不能養育一方人的地方。所以,並不是說所有的地方都能夠實施新農村搬遷,只有符合搬遷條件,才能申請國家項目支持。



在新農村搬遷項目中,群眾只是籌一部分建房的錢,貧困戶只籌一點點錢就能住進條件好的新房,國家項目對新農村建房都是按照人來補助的。而且對新農村道路、電力、飲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部由項目實施,而且對新農村的產業發展都有支持。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大家,國家對新農村建設是大力扶持的。

在我們當地,群眾對新農村搬遷是非常支持的,只付出很小的代價就從條件艱苦的地方搬出來,誰不願意呢。在我們當地,對不願意搬遷的農戶,不強迫搬遷,但是過幾年以後,他自己在老村就待不下去了,道路沒法實施硬化,基礎設施建設差,全村就一兩戶人家,最後自己就搬到新農村了,多掏錢不說,還要跑好多手續。


新農人散耕


可以採用深圳對付釘子戶的辦法,凡不肯搬遷的的三家村二家店可以這樣處理:

第一,採取冷處理自動消亡法。目前許多釘子戶漫天要價,億元千萬元百萬元拆遷費獅子開大口,一些地區農民過去窮,二三層小樓,借拆遷之機敲國家竹槓,搞一拆富三代比比皆是。如果為了人民利益強拆他們就鬼喊拆遷打死人了。現在各地對這些暴發富的釘子戶乾脆繞開走,冷處理。結果許多釘子戶處於斷頭路孤獨樓地步,生活質量下降,央求政府拆遷也沒人拆。比如省道現在多不搞拆遷,繞開村莊走,你農民想敲竹槓就敲不起來了。

第二獎懲分明,對新農村集體建設,拆遷有賠償,國家有補貼,建房有質量有標準,保證安居樂業。對拒絕搬遷者舊房不得翻新,危房不得自己在原地基上翻建,宅基地一分一毫不得擴大。

第三國家對新農村建設講投資成本,不為三家村二家店投資一分錢。具體說,不投錢為遠離社區的一家一戶不肯搬遷者硬化道路,這些農民面臨泥濘道路不要在網上喊怪政府。不為不肯搬遷者化費大量資金供電供水供天然氣,因為立杆埋管成本太高。不為他們摘有線電視與寬帶。不專門為他們處理垃圾……

第四搬遷建立社區後節省下來的土地,鄉鎮有權拒絕分配給那些拒絕搬遷戶,因為土地資源擴大是所有搬遷戶的行為結果,拒不搬遷者還堅守自己的宅基地,沒一絲一毫貢獻,所以無權享受新產生土地資源的分配。各鄉鎮必須堅守這一條才合情合理。

政府努力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卻有人象釘子戶借拆遷想敲竹槓發大財,想用七八十年代老爛房一毛不拔換一幢樓房或別墅,這種心態太過份了。即你自己拆了老房一分錢也沒,建新房也得投資二三十萬吧。所以對不肯搬遷的釘子戶作上述冷處理是可行的!

【附錄】

北陵大俠

情感領域創作者

我說一個身邊的事兒,很能說明這個問題,為了不引起麻煩,我隱去了他的真姓和住處。

公園裡有個老頭很奇怪,每天早晨都拿著一根大扁擔到公園晨練。他自編了一套練扁擔的動作,看著還挺有意思。時間長了,人們都管他叫“大扁擔”。

“大扁擔”姓張,在北陵西門附近住。他不到六十歲就來北陵,今年七十有三了。

老頭人挺熱情隨和,見著誰都愛打招呼,嘮嗑,和我們這群練雙槓的人混得挺熟。😝

老張頭說話快人快語,挺愛逗笑話。從他嘴裡得知,他是北陵附近的一個農民。生產隊的地被開發商蓋樓了,補償他二百多萬元,隊裡每月還給他開六千元的工資,他租房子每月還收入五千多元。

他六十不到,老伴兒就病故了。單身一人,錢💰沒處花,全用在找對象上了。

老張頭長得沒什麼模樣,看著還挺埋汰。可對象不到一年就換一個,大夥兒認得他十年,對象換了七八個。😜

最有意思的是,每個對象他早晨都往北陵領,還給大夥介紹。“你叫大嫂”,“你叫大嬸兒”。大夥都有點不好意思,可他大蘿蔔臉---不紅不白的。😊

更有意思是的,老張頭還老跟大夥兒說搞對象的事兒:“這個老孃們兒對我不行,在一起搭夥過日子,老琢磨我的錢💰,過兩天就讓她滾蛋!”😡

果然,過了一段時間,他又領個新人來。

這些女人都比他小十五六歲,雖然談不上好看漂亮,可配他肯定是富富有餘。🙆

他經常牛逼地說:“我除了一個人,就是一堆錢,找女人還不容易。搭夥一起過 日子,也用不著結婚,不行就換人。給我介紹對象的有道是,咱條件好啊!”😃

我去!這個張大扁擔,真是讓眾人羨慕嫉妒恨!不知說啥是好!☺😔😡😡

創建於2019.3.16


東楚龍野虎


這個問題我認為要一分為二的看待。一是拆遷前的多數不同意、一是拆遷後遺留的“釘子戶”問題。

一、新農村建設是好事,也是今後的趨勢。新農村建設對舊村的拆遷程序一般也參考土地徵收的程序進行,程序大致為:發佈公告、房屋等附著物的測量評估、公佈徵收補償方案、實施拆遷。

二、新農村建設又不同於土地徵收,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新農村建設的老村址依然為集體所有、集體管理、集體使用,而土地徵收則老村舊址屬於國有。

三、一般來說,新農村建設的初衷就是為了群眾的集中居住、集約土地,以便集中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機構,從而提高群眾生活水平。

既然新農村建設的初衷為更好的保障群眾的生活,就需要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予以同意並通過。在啟動之初就需要聽取群眾意見、建議,並對新村選址、戶型設計等等廣泛徵求意見,也要在省市規定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合理補償標準。這些都需要徵得大多數群眾的同意,只有這樣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才能夠順利的通過。

對於村民搬遷後的生活問題,也應提早考慮。要結合引進企業、舊村址開發利用、創辦高效農業等等形式,儘可能多為提供群眾創業就業機會,讓群眾能夠搬的進去、住的下來、生活水平不下降為基礎。

對於未經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新農村建設,嚴格來說是違法,違反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四、對於不願意搬遷的“釘子戶”問題。我個人認為還需要在保護群眾合理、合法、合規訴求的基礎上依法進行。形成“釘子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與村幹部矛盾引發的,有的家庭確實存在特殊家庭原因,有的是因為對安置補償標準有異議的。不過,最多的是利益訴求問題,遇到最多的是獅子大張口、漫天要價的多。


1、在化解“釘子戶”問題上,現在大多數首先還是先做思想工作,講清政策,講明厲害關係,對提出的合理、合法、合規訴求就要進行保護和支持。我個人認為支持“釘子戶”的合理、合法、合規訴求是依法處置的前提,仁至方可義盡。

2、依法進行處置,簡單說就是“強拆”。一般申請法院進行,在執行過程中大多數同步進行附著物公證、聘請第三方公司評估等等,保障好“釘子戶”的相應物權。

無論新農村建設還是土地徵收,只要程序合法、公開透明、足額補償、妥善安置,兼顧好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出現“釘子戶”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


悟方高


第一,永遠不會強制農民搬遷,特別是永遠不會強制搞大規模的合村並屯。

第二,將會不斷創造條件,引導、鼓勵和扶持有條件的農民到中心村、小城鎮、縣城和城市落戶居住。

第三,凡是地方政府、企業、個人搞強制搬遷和強制合村並屯,都是別有用心,侵害農民利益。



之所以這樣說,有以下幾個理由:

第一,戰略目標已經確定了

讓我們看看中央提出的鄉村振興“20字方針”: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這就是未來我們國家新農村建設的戰略目標。這裡,你看出搬遷、合村並屯的意思了嗎?肯定沒有。

如今,很多人一提到新農村建設就說搬遷和合村並屯,似乎只要搬遷和合村並屯了,農民就有錢了,就是新農村了,這種理解肯定是不對的。

新農村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三農”的每個領域和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產業興旺和生活富裕。這是前提和基礎。離開這個前提和基礎,一切都是空話和套話。

這就像一個家庭過日子一樣,如果連飯都吃不上,學都上不起,病都看不起,老了養不起,還談什麼和諧和文明。

第二,思路已經確定了

未來的新農村是生態宜居,不是城鎮化,更不是城市化。這個,中央的多個文件,包括今年的“一號文件”中多次、反覆重申和強調。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首先是生態,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是不是很熟悉);其次是宜居,宜居不是都進城、都上樓,而是要有像城市裡那樣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要適合、適宜農民居住。

未來新農村的城鎮和村莊體系應該是:自然村(越來越少)——行政村(社區)——中心村——區域性中心小城鎮——縣城。在這些體系中,由農民自主、自願選擇,可以就近就便,可以去城鎮、縣城,也包括去更遠、更大的城市,前提必須是農民自主、自願。

第三,政策始終沒變

說到這,肯定有人說,二胡淨胡說八道。將來農村人口越來越少,村子裡沒人住了,或者是剩很少人了,還不合村並屯啊。二胡告訴大家:國家肯定不會強迫,而是引導、鼓勵和扶持。因為這就是黨和國家現行的政策。這些政策長久以來就已經實施,一直沒變,而且今後力度會不斷加大。舉例說明:

——很多年之前國家就“各村並屯”了。只不過以前是撤銷行政村,減少村幹部,不是讓農民搬遷。二胡的家鄉就是由原來的接近300個行政村,一下子減少了一半。如今就剩95個了。

——投資傾斜。就是重點支持行政村以上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村部、文化中心、文化廣場、衛生院和衛生室、供水和排水、垃圾處理,以及道路、綠化、美化、亮化等等。

——政策傾斜。就是鼓勵農民進城落戶買房,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進行承包地和宅基地確權、補貼推廣新農合、新農保等。


農民不願意搬遷,可能原因有很多,包括想多要錢、故土難離、種地方便等等。二胡想問問:

一方面,在老村子住著,沒幾個人和幾戶人家,死氣沉沉,水電路年久失修,沒有公共服務……;

另一方面,新村要什麼有什麼,熱熱鬧鬧,你搬過來國家還有補貼、補助……。

面對這樣的情況,作為農民的你,搬還是不搬?!

最後說:凡是地方政府、企業、個人搞強制搬遷和合村並屯,都是別有用心,侵害農民利益。

這個,二胡前幾天發了一篇文章,這裡就不囉嗦了。裡面的貓膩太多了。農民以為搬遷了,得錢了是好事,實際上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總之,如今炒作新農村就是強制搬遷和合村並屯的,都是自夢自圓,自問自答,都是在做搬遷補償發家夢。


二胡說三農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很多地方的農村已經開始集中搬遷。像我們煙臺招遠,在幾年前就有好幾個村完成了整體搬遷。

這幾個村屬於地處山區的黃金開採區內,屬於不適合居住區。這種搬遷與那些項目佔地搬遷不同,屬於自願搬遷範圍。有的是搬進城裡,在市區新建小區樓房,住進了高樓。有的村是規劃了新的住宅區,也是蓋起了高樓。每個村對於搬遷的政策不一樣,經濟條件好的村,村民不花一分錢就可以分到新樓房,而且裝修錢也由村集體一起出。即使是這樣,也有部分村民不願意搬遷。

這些不願意搬遷的,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已經在老村住了接近一輩子,對那裡的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離開那個熟悉的環境,他們不習慣。像這種情況,村集體也是多次上門做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如果勸說無效,也只能順其自然。

像這種集體搬遷後的老村莊,基本上都是採取復墾還耕。這樣一來,過去的老屋基本上都拆了,復墾成耕地,合理利用。那些原來的配套設施也就不是十分完善了,久而久之,老村裡就剩下極少戶不願意搬遷的。時間長了,人氣也不旺,這些人家最終還是扛不過去,就反過頭來去找村委會,要求搬到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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