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丨市工业和能源局关于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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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市工业和能源局关于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能源主管部门,新蒲新区发改局: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灾害事故信息研判,落实应对措施,及时掌握反馈重要信息,处置紧急重大事件,按照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工业和能源局实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专用电话:

电话:0851-27613252

传真:0851-27613251

二、值班值守方式

实行局领导带班、科室负责人轮周全天候电话值班值守制度,值班时段为周一8点30分至次周一8点30分,依次循环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周一早上交接班。带班局领导对当值周应急值守工作负总责,值班科室负责人为当值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确保全局应急值守工作无缝衔接。在节假日和重要特殊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统筹另行安排。

三、值班值守职责

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省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工业和能源主管部门和局属各科室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值班值守要求

1、值守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2、遇有情况时应当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3、科室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指定本科室其他人员代为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城区,不准让非本单位正式职工替班,不得因个人事由影响通信联络,值班期间不得酗酒。

4、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5、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严格落实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

6、信息报送须经主要领导或值班(带班)领导审定,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向省相关单位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切实做到有情必报、及时上报、逐级上报。

7、各县(市、区)工业和能源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一旦辖区内有须上报的应急情况,先电话报告,再通过纸质(传真或其它方式)报告。

2019年3月1日

审核: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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