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急”带动长效治理|民主党派积极建言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中强调,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以“应急”带动长效治理|民主党派积极建言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近期,民主党派及其广大成员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积极提出有建设意义的对策和解决方案,为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贡献民主党派智慧和力量。

加强精准预警和快速响应

建立层次更少更快捷的数据预警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目前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对预警权限管辖、预警时间要求均有不足。民革中央理论研究与学习委员会委员黄列和民革无锡市委会组宣处处长黄展宏联合建议,完善公共卫生预警机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一个层次更少更快捷的数据预警体系;建立专业人士发布信息的评估机制和涉及公共卫生信息传播的新闻评估机制。

上海市民盟盟员姚丽建议,加强和完善全面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各级、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政策体系以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民革四川省委会建议将乡镇卫生院建设作为“提升工程”列为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十四五”规划,建立一支稳定的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队伍,与此同时,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预防、防疫物质等应急资源的投入,增强基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综合信息平台,重视区块链技术在疫情治理领域的重大意义

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副省长陈星莺建议,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研究与建设,以面向疾病监测预警、医疗救援等信息共享为基础,建立具有“高度通信保障、高度信息收集以及智能优化处理”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综合信息平台。此外,陈星莺还指出平台的架构应包含“一网三库”,即应急管理指挥体系网、基础数据库、应急资源库、动态监测库。

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大数据体现了大作用。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浙江省委会主委吴晶说:“实践表明,数字政府建设程度较高的省市,其治理现代化水平也越高,也越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吴晶建议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提出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持之以恒,有序推进。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多方协同共治的信息技术体系,能够通过多方共识确认信息真实性、可追溯性,而且管理部门可以对整体业务实现穿透式监管。”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部部长马传凯,致公党山东省委会社会保障专委会委员、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曲伟联合建议,借助区块链技术提升疫情应急防控能力,并进一步提出战略上要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在疫情治理领域的重大意义。

构建应急物资供应体系

构建国家重大传染病疫情基础医疗物资体系,确定一批应急防疫物资供应中心和仓储基地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多种基础医用物资严重短缺,相关救治、预防工作受到影响。针对应急防疫物资供应,民革山西省委会主委、山西省副省长张复明建议,由各省区防疫工作领导组统筹尽快确定一批区域性应急防疫物资供应中心和仓储基地。他还建议从增加生产、确保急需、畅通物流、建立基地、打击投机、限量供应、分类使用七个方面实施果断措施,确保急缺物资用到刀刃上。

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建议构建国家重大传染病疫情基础医疗物资体系。他提出要建立统一的领导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党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基础医疗物资相关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中央统筹能力,建立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建设中心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认证、选择国有和民营企业,选址建设基础医疗物资调控中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储备中心、配送中心。

针对物资的质量和价格难以有效监管的问题,民革辽宁省丹东市委会主委李文生认为,究其原因是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采购体系。他提出尽快建立国家应急采购体系,并提出了建立国家应急采购平台;建立数据化应急采购决策系统;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采购演练等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推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总结近年来应急管理出现的法律问题,制定应急管理基本法,完善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助法律体系

里赞和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昕杰发现,现有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尚存在一些亟待立法解决的问题。他们建议,尽快总结包括此次疫情防控在内的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出现的法律问题,统筹全局,制定一部统一的、涵盖所有突发事件的,可于应急管理中操作执行的应急管理基本法,并以此推动我国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的建设,提升防疫防灾应急治理能力。

民革党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亮关注到防疫征用的相关法律问题。“防疫征用的应急程序是目前实定法中的缺陷,关于行政征用的一般行政程序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防疫征用程序。”张亮认为,防疫征用必须依法而为,建议对各部法律规范进行整合与提炼,明确防疫征用的职权范围、法定程序、限制规则、补偿规则等基本内容。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专门的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助法律,而我国只在自然灾害救助领域有较详细的规范,对重大公共事件的立法规定并不详细。”民革党员、华东师范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曹艳春反映。为此,曹艳春建议完善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助法律体系,尽快制定覆盖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法规,不局限于自然灾害,应包括公共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条例,同时还建议清晰界定救助对象,建立多维度救助制度和多层次救助标准体系。

“企业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场力量缺失,是导致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结构性失衡的主要原因之一。”民革党员,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安华说。他提出一方面健全企业参与应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建立以应急参与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在观念上倡导参与应急管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结报见习记者 赵亮 记者 万李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