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建海峡银行龙岩支行行助私分公款 再审请求被法院驳回

和讯银行消息 此前被曝出窝案的海峡银行龙岩分行,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该行行长助理林杰上诉被法院驳回。

2019年1月4日,媒体曾报道《海峡银行龙岩分行6名领导集体贪污公款 原行长陈春煌获刑4年》,该行行长陈春煌与行助及4名副行长集体贪污公款,金额63.64万元。其中,行长助理林杰贪污金额为6.65万元。法院二审维持林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根据福州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林杰对二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甚至有意偏袒,颠倒黑白,偷梁换柱,判决明显不公。”

福州中院表示,林杰申诉状中提出的申诉理由与二审上诉理由相同,二审判决书对此已作详细评析,不再赘述。且申诉期间,林杰未向本院提供新的证据。

福州中院指出,林杰与同案人陈春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张孝娟、曾荣、潘茹、李崑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共公财物,林杰参与非法占有人民币63.64万元(分得6.65万元),数额巨大,林杰及同案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原审判决根据林杰犯罪的事实、性质及投案自首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贪污罪,判处林杰有期徒刑三年。该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林杰的申诉理由不符合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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