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努力的鹿九淵
古代老百姓不但有肉吃,而且品種豐富,敢吃你不敢吃的肉。
豬普通家庭的肉食
人一開始就是食肉動物。遠古時期,還不懂得種植技術的原始人,與獸互相為食,誰勝利了,就可以把對手當食物。後來神農氏領導大家進入農耕文明,開始了養殖業,馬、羊、牛、豬、狗、雞六牲是最早的肉食來源。
我們來看一個大家熟悉的字——家,這個字拆開是寶蓋頭+豕,本意是百姓在自己家裡用豬祭祀。因為普通老百姓沒有宗廟,只能將燒熟的全豬放在家裡祭祀。也有學者解釋為屋子裡有豬,才能稱之為家。不管是哪種解釋,豬已經被普通百姓養殖、食用了。
有了階級後反而受到限制
商周時期,帝王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保證自己有足夠的享樂物資,階級層次分明,不但從政治上劃分嚴格,生活中也有嚴格的禮儀,後來形成了規定,在《周禮》中,規定了各階層衣食住行等一整套禮儀,如果誰敢僭越,便會引來殺身之禍。
《國語》記載,天子食太牢(牛,羊,豬),諸候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豚,士食魚炙,庶人食菜。由於物質匱乏,供不應求,貴族也不是天天能吃到肉,《禮記 王制》中有記載,在物質匱乏時期,天子規定,”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養,士朝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從記錄可以看出,帝王為了滿足自己享樂,限制了官僚的食肉品種及數量,更不用說老百姓了,那麼百姓吃什麼肉?
狗屠盛行
狗屠,這個行當現在幾乎消失了,只在少數地區存在,但在當時卻是一個相當火的職業。春秋第一刺客聶政,殺人後跑到齊國殺狗為業;荊軻的好朋友高漸離玩音樂是兼職的,他的職業是狗屠,專職殺狗;劉邦的得力干將樊噲也是狗屠出身,為啥這麼多有名氣的人在殺狗?原因很簡單,因為市場需求量大,先秦時期老百姓不能吃牛、羊、豬肉,只能吃狗肉過過嘴癮。
記得“兔死狗烹”這個成語吧,當時狗的主要任務是打獵用,狗在貴族的菜單中等級低,沒有對百姓食狗肉大肆限制,因此狗肉漢朝之前一 度成了普通人家肉食來源。
吃牛肉是演義中過嘴癮
我們在小說中總能看到,英雄走進館子,一拍桌子:“小二,來半斤牛肉一壺酒。”這個情節絕對是作者在過嘴癮,因為牛作為當年主要的農業生產畜力,是不能隨意宰殺的。漢代已經制訂了嚴厲的法規控制宰殺耕牛,“宰殺少齒”者是殺頭之罪,要為小牛抵命的。
宋朝規定,耕牛隻有老死或病死才能剝皮吃肉,因此《水滸傳》中吃牛肉的描寫,絕對是杜撰。
地域不同老百姓吃的肉不同
在宋朝,豬肉已經成了百姓餐桌上的常備肉食。《東京夢華錄》中記載,每天有上萬頭豬從四川送入東京,生豬被當街屠宰,分成不同的部位肉,滿足京城百姓的菜藍子。蘇軾看到百姓吃豬肉方法太粗放,暴殄天食,於是研究出大塊豬肉,加姜、蔥、醬油、料酒、紅糖等,用小火慢燉,出來的豬肉色澤紅亮,味醇汁濃,酥爛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膩口,被民間稱之為“東坡肉”。
但是在北方遼金朝,由於氣候寒冷,不適合養豬,豬肉是貴族專享食品,普通百姓只能吃羊肉。羊肉在大宋卻早貴族食品,於是宋遼邊境地區豬、羊買賣十分紅火。
野味豐富了百姓餐桌
當年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虎、熊、狼、狍子、野豬、野雞,甚至鶴、鷺鷥等等野味,都成了普通百姓的肉食來源。“焚琴煮鶴”為大煞風景之事,但也表現了當時的毫無顧忌食野味的社會狀況。
《水滸傳》有很多打虎英雄,獵戶解珍、解寶兄弟打了一隻老虎,反被毛太公陷害,被逼造反。在虎豹橫行的年代,野味為百姓提供了豐富的肉食來源。一直到解放前,我國山區獵戶很多。
沒有珍稀動物保護法,沒有動物保護組織,古人食譜一定很豐富,早上仙鶴湯,中午早牛、野驢、野羊一鍋燴,晚上清燉虎鞭補一補,想吃啥打一隻使勁造,燒個熊貓掌也是有可能的。
聾王侃史
路上有心人
古代平民百姓吃肉有現在這麼方便嗎?答案是當然沒有,不僅不方便而且一不小心還會被判刑。
中國古代社會等級森嚴,無論是商周秦漢還是唐宋時期對老百姓吃什麼肉都有嚴格的規定。比如周禮規定士大夫無故不吃羊,就是說士大夫這些當官的家裡要是沒有什麼特別的大事需要慶祝是不準吃羊肉的,士大夫尚且如此更何況平民百姓了,像六畜的肉在古代都是不能隨便吃的,只能在年終歲尾祭祀完祖先快要變質壞掉的時候才可以拿下來吃。像《水滸傳》裡那種動不動就二斤牛肉更是不可能的,因為宋朝及以前嚴禁殺耕牛,宋朝最為甚,如果私自宰殺耕牛吃耕牛是要發配充軍的。這種現象直到明清時期生產力提高才有所改善。以前聽家裡的老人講過去能吃上白麵饅頭都不容易更不要說肉了。
那麼古代普通百姓想吃肉的時候都可以吃哪些肉呢?
首先是豬肉,不過古代的豬可不像現在出欄這麼快生長週期長所以肉比較貴,《儒林外史》中范進的岳父胡屠戶只不過是個殺豬賣肉的也敢說自己是個有頭有臉的人。《水滸傳》中的鄭屠戶更是敢自稱鎮關西,從殺豬賣肉的地位就可以看出豬肉的價格不是老百姓隨隨便便就能消費得起的。
豬肉可以吃但買不起,那還有別的肉可以選擇嗎?當然有,古時百姓們最喜聞樂見的肉類就要數狗肉了,現在住樓房養狗不方便,但古代都是民院平房家家都有幾條狗看家護院,沒事還可以拿來吃肉,像姜子牙、蘇秦、樊噲早期都是以屠狗為生,而且姜子牙還因為殺狗技術不好被嘲笑為“朝歌廢屠”,由於狗的數量眾多古代又沒那麼多愛狗人士,所以狗肉一直是老百姓口中最實惠的肉類,也因此被達官顯貴們所不齒,為了跟窮百姓們區分開所以才有“狗肉不上正席”的說法。
像現在常見的雞肉在古代也不是隨便吃的,首先母雞要留著下蛋,公雞要留一兩隻打鳴,剩下多餘的還要留著賣錢,不過平時雞蛋還是吃得起的。而且只有在臨河的地方才有大規模的養鴨養鵝。像魚也是一樣,只有靠河靠海才可以做到吃魚無憂。古代老百姓平日裡大魚大肉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生活在古代的人們吃肉遠沒有今天容易,牛肉不可以吃,羊肉平時不能吃,豬肉也得攢錢買,雞要留著下蛋打鳴,不靠河吃魚也不方便,只有狗肉、雞蛋才是古代平民能接受的。
SHEIKEI
人類從原始社會以釆摘野果,野菜到載培農果,種植五穀蔬萊,捕獲野生陸地動物,漁捕水產 …用勤勞雙手和智慧的頭腦一代代衍生下來。這是人類能求生存,能勞作區分與其它高等哺乳動物標誌。
自古以來,可以講作為世上每個人,99.99%都吃過肉,少有萬分之一的人沒吃過肉,但一定看過豬牛羊馬走路,雞鴨犬叫,魚遊蝦跳。
人大有出家人,出家人可不能犯戒,吃葷是不準的,可又碰上魯達話,雖在五臺上坐禪,但他在吃齋方面不遵守規範,自己吃狗肉不算,還把滷熟狗肉朝師兄弟和尚嘴裡塞。
現代廟觀也就更好玩了,什麼酒肉穿腸過,佛祖在心窩。初一,十五去拜香,看看那位佛家弟子不是肥胖達壯一個。
在《水滸傳》中,這些沒任命天地星之前,有算阮三兄弟,總為北宋年間窮苦老百姓吧,可大小魚肉總有吃吧,雞鴨鵝總要養幾隻下下蛋,這可是活命人家必須的。
剛解放時,城裡人和鄉人一樣,有在茅蓬房養豬,養狗,養禽雞鴨的,剩點飯菜,淘米水都是動物專用極品飼料,還有專上門討餿水的,到日給幾角花邊,正常交易,沒有浪費。
小時,大人老在耳邊吹風:要好生子讀書,大了當官接福,天天有糖拌飯,肉耽頭的好日子過。因為平時沒有肉吃,只有過大年才能吃得到魚和肉,有隻子雞,特別是立夏節氣這天吃得到蒸米粉肉。
易家巷
古代百姓很少吃肉,證據有三,一,有詩為證; 縣太爺鄭板橋詩曰: 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可以看出既使縣太爺能否吃上肉都要計劃度日,二,有史為證,戰國時四大公子之一的孟嘗君門下食客三千,分三等以待,上等食客待之以師禮,出入有車馬,三餐有肉食,可以看出既使孟嘗君門下的二、三等食客平時也無肉吃,三,民間臘肉為證,民間將春節殺的豬肉進行臘制,原始的用意是為了長期儲存,平常捨不得吃,只有過節或家中有事時才能少量意思一下,以上三證,可證明古代百姓很少食肉。
滏水漁家
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古代未經過官府同意大口大口吃牛肉跟定要獲罪的!!而且是很嚴重的罪哈!中國古代的牛是耕牛,不能私自宰殺,即使牛幹不動活了,也得經過官府同意!關於古代老百姓能不能吃上肉,答案是平常吃不起,好幾年偶爾吃一次罷了!!
小陳天天有故事
不說建國前在五六七十年代,作為普通農民能在春節期間吃上一飩水餃和一點肉就好不錯了!只有非農業人口每月才給二兩油和半斤肉票!就好不錯了!就高於農民一等!
惠民141473888
機會多多,小說里老百姓吃肉是沒有問題的。從東坡肉故事背景,豬肉為劣等肉,說明當時豬肉還是充足的。中國真正的大範圍的食物不足出現在清朝中期以後的人口膨脹,人多地少,無以為繼!
麟州捉鬼
得看什麼肉,牛驢馬等勞動牲畜的肉可不是隨便吃的,一不小心就犯法了,但是野豬,兔子等野味,應該是沒問題的,所以,迴歸題目,吃肉的機會肯定有,像水滸傳寫的那樣,每個人進來就點半斤肉那麼多,個人覺得有點誇張。
會翻跟斗的藍星
古代老百姓很難吃上肉的,但動物內臟還是很便宜的,所以像滷煮火燒,羊雜湯在民間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