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汽車撞了,現在人還在醫院,對方全責但是不給醫療費,該怎麼辦?

於啟民1


回答不少了,我也給你支支招!

先看病,不要耽誤!

該花多少錢花多少錢,按照對方有保險,儘量消費汽車保險報銷範圍內的消費,人是最重要的,不要因為任何事情,導致人有問題,那就後悔莫及了。

報警,聯繫對方保險公司。

如果還沒出警,先把報警手續走了,對方多少責任,責任判定清楚。如果對方全責或者部分擔責,那就聯繫對方保險公司,把事說一下,讓對方保險公司知道出了這樣的事。

看病沒錢了怎麼辦?

你可以拿到交通事故鑑定,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墊付醫藥費。保險公司會跟你聯繫處理的。

不要抱著訛人的心態!

現在保險業這麼發達,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理賠的原則給你報銷,不要惡意消費沒有意義且保險報銷額度外的東西。到時不給你報銷,就沒地說理去了。

以後還是離車遠遠的!

本著誰受傷害最大,誰的責任越大的原則!安全第一,錢沒了再掙,人沒了就沒了。


鬼谷雜談


你的情況我很同情,孩子受傷,那個家長不心疼。但是法律並沒有強制機動車方墊付藥費啊。就算對方全責,人家有保險公司啊。人家為什麼每年都買高額的保險,不就是出車禍時有個保障嗎。別動不動就讓對方墊付,憑什麼?你自己的孩子你不去救治,光想讓對方墊付,對方不墊付咋辦,不治拉。自己先救治孩子,保存好收據和發票,為以後打官司索賠提供證據。

現在是法制社會,該賠你的一分不會少,別動不動這個全責,那個全責。這個不賠你,那個不墊付。整的自己多笨蛋一樣。自已上路小心點,儘量避免出事,真出事不要糊塗,儘量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不要道德綁架,一出事先說自己是弱者,要對方墊付錢財。

我認為出車禍就不應該私了。走法律程序,不看望,不墊付,有事保儉公司上。我交保費就是保障我的。喂個狗有事時也會叫倆聲。何況是保險公司呢!






洛陽張鼕鼕


我來給肇事者把把脈,回答你這個問題❓

遇到這種事,肇事者就算有錢,也會一拖再拖,找沒有錢的理由,因為給的痛快,說明經濟條件肯定不錯,會越要越多,這是肇事者的通病。能拖就拖,除非遇到真有錢的不在乎,想盡快解決!

受害者遇到這事,只能步步緊逼,你越鬆口,他就會越說沒有,因為他拖的意思就是讓你讓步,減少他的損失!

有時候遇到真沒錢的主也是沒辦法,只能忍痛承受!

舉例說明:

15年前有個朋友的兄弟被一輛破面包車撞死了,車的全部責任,車主也承認,法院判定賠付30萬,這人農村的家境不好,這個破車也就值3/5千,還沒有正式工作,賠錢是沒指望了,又不是故意碰死的,還不能判刑,遇到這樣的,死都不能安息。不是有這樣一句話:就是出門遇車禍,也要有福遇到個有錢的主。

再舉個例子:

13年前有個人開車把一個騎電動車戴著一個老人給撞了,當場是一死一傷,傷的在醫院肇事者也就送去2千多元錢,交警判定五五分,那時機動車全對也會有錯,因為電動車和汽車相比之下是弱勢群體。汽車只有交強險,賠付金額12萬。法院起訴判決賠付兩萬。

就算判100萬沒錢也是白搭,也就是說,你遇到這事,先了解一下肇事者的家底到底是有錢不給故意拖著,還是真的沒錢墊付,只有先把肇事者的情況瞭解一下,才能繼續追問。

不管錢到沒到,自己墊付也要先把孩子的傷勢看好才是最重要的。

道理說了不少,綜合大家的意見,希望你能拿出最好的辦法去解決。

最後說一下肇事者:你自己違規闖下的禍,應該為自己的魯莽買單,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有錢就趕緊的拿出來墊付醫藥費,沒錢就跟受害家屬商量解決的辦法,躲不是辦法,只能加大問題的嚴重性,願你好自為之!


祥雲行天下


這種情況,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應對辦法。

如果對方買了保險,可以找交警開一張醫療費墊付通知單,準備其他資料交到保險公司,可以拿到一萬元墊付款。但是這筆錢對於傷勢比較重的人來說,基本是杯水車薪。

其餘的,完全看對方是什麼人,因為現在法律也沒有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醫療費。

如果對方執意不墊付,建議傷者不必和他理論,這樣也沒什麼用,先自己籌款將傷治好,他該賠的一分也少不了。

以下是筆者給當事人的建議。

2、積極準備訴訟證據。

例如:

主張誤工費,需要提供自己收入、誤工的證據,如單位考勤表、工資卡打卡證明。

主張殘疾賠償金,需要傷殘鑑定報告。

主張陪護費,需要陪護人員收費單據。

主張營養費,需要管床醫生開具的需要加強營養的診斷證明。

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準備被扶養人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等。

主張交通費、食宿費,需要相關票據。

3、如果賠償額很大,保險理賠後肇事者還需要承擔較多的賠償金額,建議及時調查肇事者或車主的財產情況,及時進行訴前保全,例如車輛、房產等。

4、如果責任方在判決生效後不履行,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有轉移財產等舉止行為,及時追究對方的拒執罪。

實際上,從已經發生的案例分析,肇事方玩“三不一沒有”並不是什麼高明的辦法。以聞名全國的黃淑芬案為例,黃淑芬三不一沒有看似得了便宜,實際上她成了全國有名的老賴,年薪二十多萬的飯碗砸了,很難說她能賺到什麼便宜。

以上建議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1,車禍發生後(僅限於普通車禍而不是酒駕毒駕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車主有責任送傷者就醫的責任。但沒有法律規定須墊付醫藥費,最多墊付掛號費。2,講一個真實的故事。上海十多年前(我自己是開車的,所以印象極深),大年初一或初二,一路邊修車鋪小工因閒來無事,無照偷開店主的小麵包車上路,撞倒兩對違規走在機動車道上的情侶,四人中一死一重傷兩輕傷。重傷男孩癱瘓!肇事者無力承擔醫療費用且父母弱智,從小跟外婆生活。外婆一家在農村有一破宅,賣掉不值五千元。法院追究店主的連帶責任,也只是在相關責任範圍內追責,根本不夠支付!這四個人,尤其是那個死的和癱瘓在床的,家屬的苦真比海深比天高。3,借這個平臺,向所有人提個醒,走在路上,務必規規矩矩,走人行道,走非機動車道,別闖紅燈。一旦出事,即便車主能夠賠足你,但是你自己吃的苦呢?這是五千元精神損失費低的了的嗎?萬一,他她的保險夠不夠賠你,她他的家產夠不夠賠你的呢?不死也鬱悶死。


無事不生非A


先自己掏錢看病。

1.孩子是自己的,不能耽誤。

2.只要是事故科已經經手,對方有保險的情況下。最後一般都會依據事故劃分賠償。對方要提車必須要傷者提供,只要他不在事故科押錢,你就不要給診斷證明。一般醫生診斷證明都只給患方。

3.對方無保險,那就看車的價值是否夠支付。夠支付就不怕。不夠支付的要緊追不捨哦。

4.不管是否有保險,只要對方是無賴的,只能訴諸法律途徑了。盡力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實在不行,治療結束後那就社會唄……你懂的。


外科之印象


這個事情還真沒有什麼好辦法,因為在法律上沒有強制性條款要求肇事者必須墊付醫藥費,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把孩子的傷養好,然後仔細的保存好各類消費憑證,以備日後賠償時出具索賠。

對於這樣的肇事者,你也不要心存幻想了,孩子送醫院救治的緊急情況下都不給錢,現在穩定了就更不會給了,而且估計對方也不會出面,可能已經全權委託律師或保險公司來處理啦。不知道對方車輛現在是否還扣押在交警隊,如果肇事者已經提車的話,我認為你可以申請保全對方車輛,既然他不給你痛快,你也就不要讓他方便啦。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責任一方能否積極墊付醫藥費,這個主要看對方的良心啦,如果還講良心的話,就應該多少出一點,既然有商業保險你還怕什麼。退一步講,哪怕你真有困難拿不出來,你起碼也要到醫院看看人家,當面解釋一下理由,你是全責,人家又是受傷一方,於情於理都不應該當縮頭烏龜。

實際上,現在很多人思想中都有一個意識,那就是出了事故之後啥事不管,玩消失,就怕被對方訛上,其實真沒必要,現在商業險的額度普遍較高,而且理賠也比較方便,不管是哪一方,想耍賴是耍不掉的。出了事該負的責任要負,不該負的不負,但躲起來總不是個事兒,何況作為事故的主要責任方,本身就有錯在先。


元芳有看法


首先理解你的心情,也祝孩子早日康復,健健康康。

我說說我的看法吧!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方應積極協助救治受傷者,但這種協助並沒有明確包括墊付醫療費。具體執行中也不會要求墊付醫療費。

其實這裡面是法律在偷懶,漠視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事故責任認定以前確實可以不用墊付醫療費,因為誰違反的法規誰就應該承擔後果。但是事故責任已經認定,肇事方全責的情況下還不墊付醫療費就有問題了。我覺得這塊應該根據肇事方是否墊付來區分是否犯有交通肇事逃逸的罪行。交通肇事是一個整體的事件,包括後續治療。肇事現場沒逃跑,後期卻不承擔責任,並不能算沒有逃逸。正是缺少了這個環節,某些全責肇事者會故意逃脫自己的責任,因為沒有嚴格的懲罰措施。其實墊付的標準應該是保命防殘為基準,僅限於醫院的治療費用,其他的可以等後續處理補償。

我不想打擊傷者,不過河北那個案例真實的反映了受害者的處境。建議你迅速諮詢律師,應該能將肇事者財產進行保全處理。


大鳥5573


對孩子被撞受傷表示慰問。有人傷的交通事故處理還是比較麻煩的。

首先,你要確定肇事汽車的保險情況,是隻有交強險還是買的有商業三責險,這個非常重要,弄清楚這個才好決定後面怎麼處理。

先說比較壞的情況,即肇事車只有交強險。交強險對人傷賠償限額是一萬。不知道孩子的傷情如何,如果治療費不超過1萬或者超的不多,則不必擔心,如果治療費較高,遠超1萬,那就要考慮肇事方的家庭經濟狀況和態度,如果不好,應立即去法院起訴,並申請財產保全(扣車)。

再說比較好的情況,即肇事車出了交強險還買的有商業三責險。這樣拿到經濟賠償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放心。對方不墊付醫療費從法律上並無過錯,因為法律沒有規定肇事方有墊付醫療費的義務,這種情況無非是兩種原因,一是對方沒有錢,墊無可墊;二是對方害怕被打或被訛錢而不敢見面,這個是被某些蠻不講理的人搞壞了。首先,交強險可以有一萬的救治墊付,需要更多墊付的話,你可以和對方心平氣和的接觸,協商此事,大部分人都是通情達理的,在對方能力範圍內,我想都會答應。

墊付醫療費並不是把錢給到你手上,而是你和對方共同去醫院交費,交費票據給對方,你留複印件,寫收據分別留存。

對人傷交通事故,很多保險公司都有專人負責,對於理賠方面的問題多和保險公司的人溝通。

希望對你解決此事有幫助。


業餘的生活家


如果你家的經濟條件還能負擔,那麼可以先自己墊付醫療費,後續再通過訴訟程序索要賠償。相反,如果你家不堪重負,那麼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如題所述,你的孩子發生交通事故,被一輛汽車給撞成重傷,肇事車主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現在,你家孩子在醫院裡接受治療,但肇事車主拒不墊付醫療費用,承保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也不聞不問。面對這種情況,你該如何保護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權益呢?

如果你家經濟條件負擔得起醫療費用,那麼可以先自己掏錢讓孩子順利接受治療。等孩子康復出院以後,再拿著醫療費用票據去找肇事車主,讓他協助你辦理保險的理賠事宜。當然,肇事車主和保險公司一般都會予以配合的,如果他們拒不配合,那麼你就以孩子名義把他們告到法院。到時候,他們不光要悉數賠償你的損失,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相反,如果你家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難以負擔孩子的醫療費用。那麼你可以先聯繫肇事車主,讓他督促保險公司墊付費用。如果他們拒不配合,那麼你就直接提起訴訟,並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像這種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權利人的基本生存的,是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綜上所述,你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相應的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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