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出臺規範交通事故傷害認定工傷具體規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unan.gov.cn 2014年07月13日 【字體: 大 中 小】

為進一步增強職工交通事故傷害工傷認定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維護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完整,常德市工傷保險處牽頭起草,並以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名義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職工“交通事故”範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在道路上發生的與車輛有關的傷亡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職工“交通事故”包括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和工作期間受到的交通傷害。

《通知》強調了六個規範。一是規範職工交通事故報告程序;二是規範未現場報警職工交通事故處理;三是規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處理;四是規範職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五是規範職工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製作與送達;六是規範職工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通知》規定了要建立兩部門聯絡機制。為確保職工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工作順利進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建立職工交通事故工傷認定聯繫會議制度。雙方各明確一個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負責工作聯絡和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調查職工交通事故過程中,需要查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涉及工傷認定相關材料的,應提交《工傷認定調查聯繫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以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辦理職工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過程中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的,出具《工傷認定徵求意見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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