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在业余无线电频率上讨论设备买卖涉嫌违规

上周,澳大利亚的WIA新闻报道称,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业余无线电频率上讨论设备的买卖是“违法”的。

本周WIA新闻报道:

George,VK3EIP本周收到几份邮件讨论此事,简而言之:

澳大利亚业余无线电法规(LCD)的第2(6)部分说到,不能为了“经济获益”而在业余波段上进行通信。但“经济获益”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术语在LCD中没有定义,因此可能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我们不应该感到惊讶。

例如,澳大利亚税务局对经济获益的定义非常感兴趣,这是该国税收制度的基础。《所得税评估法》对经济获益有明确的定义,该定义区分了什么是经济获益,什么是简单的收款。例如,许多人可能卖过一台电脑,一辆汽车,或者一台电台。只要该物品仅供私人使用,那么ATO就不会将您在此类销售中收到的款项视为经济获益,你也不必在纳税申报单中申报所收到的款项。

澳大利亚:在业余无线电频率上讨论设备买卖涉嫌违规

George建议爱好者在澳大利亚操作时谨慎对待涉及交易的谈话内容。

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在业余频率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

这一政策不适用于俱乐部或社区活动,抽奖,在俱乐部/社区活动的前提下出售门票(即不在线销售)或者甚至是讣告(没有价格或设备详细信息)等--这些节目将继续作为一项服务,服务于当前和活跃的业余无线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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