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紫棋為什麼不能再使用“鄧紫棋”?可怕的商標糾紛案!

前些日,素有科學界“奧斯卡”獎之稱的科學突破獎的頒獎典禮在美國舉行,鄧紫棋一首原創歌曲《光年之外》,作為壓軸出場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而鄧紫棋早已不再是當年那個青澀的歌手了!

鄧紫棋為什麼不能再使用“鄧紫棋”?可怕的商標糾紛案!

所謂人紅是非多,很多藝人與經紀公司從出道開始就被捆綁在了一起。鄧紫棋也不例外,就在近日,鄧紫棋與老東家蜂鳥音樂的糾紛大有愈演愈烈的勢頭,雙方最終鬧到了法庭。究其原因,是因為不想再受蜂鳥音樂的不公平對待,於是提出單方面解約,並要求拿回自己的名字商標,音樂版權。

為什麼自己的名字不歸自己,因為所註冊的“鄧紫棋”,“G.E.M”商標都是當初以公司名義註冊,所以一開始的歸屬權就屬於公司而不是個人。所以一旦單方面解約之後,倘若拿不會“鄧紫棋”,“G.E.M”商標,鄧紫棋就再也不能使用“鄧紫棋”,否則就是侵權。

因此,當務之急對於鄧紫棋而言,就是要拿到“鄧紫棋”,“G.E.M”商標。可是商標具有時間優先權,“鄧紫棋”商標於2014年就已經被蜂鳥音樂公司提出註冊申請,並於2015年註冊成功。

目前唯一的辦法就是,在商標三年後的如今提出撤三申請,並以自己多年持續使用該商標,消費者對該商標的辨識度認可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並要求拿回該商標!

商標需要保護不僅僅是為了企業更好的發展,樹立更好的形象,也是一個企業的無形資產!國家也在鼓勵企業公司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商標,同時對於公司有申請商標保護的給予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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