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助力不起訴權“智慧”行使

法制網訊 記者徐鵬 通訊員高忠祥 王延豐 “德州市院大膽、主動、創新、規範,讓不起訴權行使在可控範圍內運行,成效明顯……”4月3日,山東省檢察院陳勇檢察長對德州市檢察院規範標準、智能輔助、嚴格公正行使不起訴權的經驗做法作出重要批示,給予充分肯定。這是德州檢察機關創新探索、努力“做優刑事檢察工作”的一個簡單縮影。

據瞭解,自2017年以來,德州檢察機關為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立足實際,創新探索,研究制定全市統一的相對不起訴裁量標準,研發應用集智能性、準確性、合理性於一體的相對不起訴量化評估系統,精準把握不起訴條件,有效規範檢察官審慎行使不起訴權,實現了辦案質效雙提升,得到最高檢、省檢察院的充分肯定。

規範裁量標準 搭建工作“主動脈”

“不起訴權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既是具有終止刑事訴訟的程序性權力,也是具有裁判性質的實體權力,是做優刑事檢察工作的重要環節,具有獨立而重要的刑事訴訟價值。但在司法實踐中,因不起訴標準不統一、處理結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現象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曹曉梅說。

針對這種情況,德州市檢察院依據刑法、刑訴法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結合辦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案件相對不起訴標準量化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範了不起訴裁量標準,搭建不起訴工作“主動脈”。

據介紹,《意見》明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的原則、適用範圍、基本方法和步驟,以規範文件的形式細化適用條件,列明適用標準,規範辦案流程,對案件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犯罪主體、犯罪後果等作出詳細規定,達到法律適用、證據採信、辦案行為等方面的統一規範,從而做到嚴格執法尺度。

同時,研究制定檢察官職權清單,明確檢委會議案範圍,將擬不起訴案件的公開審查授權員額檢察官行使,“公安機關要求複議案件另行指定檢察官審查”“犯罪嫌疑人不起訴以及經複議維持或變更原決定”由檢察長或檢委會行使,構築起員額檢察官行使審查權、檢察官聯席會議或部門負責人行使監督權、檢察長或檢委會行使決定權的權力運行體系,釐清了司法職權,檢察長、檢委會和員額檢察官權責更加明晰,有效提高了辦案質量。

此外,結合《意見》,制定了《不起訴案件釋法說理工作規程》,改革文書說理方式,要求詳細闡述案件處理結論的理由和依據,不僅停留於法理、事理的分析,同時結合個案的特點,給當事人普及法律教育的同時,更用道德的力量令其信服,同時也讓偵查機關充分了解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的原因,消除案件當事人及偵查機關可能產生的誤解,強化文書的說理效用。兩年來,德州檢察機關共向不起訴案件當事人釋法說理160餘次,向偵查機關發出說理文書300餘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據介紹,德州市檢察院充分運用個案研討、聯席會、通報會等有效方式,主動加強與政法委、法院、公安等相關單位溝通,對於法定不起訴案件,主動說明根據和理由;對於存疑不起訴案件,分析證據之間存在的矛盾和疑點,並根據證據情況列明補充偵查提綱;對於酌定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案件,與公安機關提前溝通,詳細說明犯罪嫌疑人所觸犯的罪名條款,列明法定、酌定從輕情節,闡明理由,暢通協作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大數據+”系統 實現智能輔助辦案

“我們也是公訴的,請問你們這個系統怎麼用?”“你們這個系統很有特色,麻煩給我們詳細講解一下這套系統的操作流程”……2018年7月5日至6日,全國檢察機關科技裝備展在北京展覽館盛大開幕。德州市檢察院研發的“相對不起訴量化評估系統”儼然成了展會上的“小明星”,吸引了眾多參展代表的目光。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張雪樵,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楊曉雷等與會領導、專家,及北京、天津等上千位全國各地檢察機關的代表們零距離觀摩、體驗了“相對不起訴量化評估系統”,對該系統簡潔實用、精準高效的優異表現給予高度評價。

曹曉梅介紹說:“我們以解決不起訴權行使難題為突破點,立足辦案需求,將現代信息技術與公訴工作深度融合,走“大數據+公訴工作”之路,自主研發了不起訴決定量化評估系統,依託“大數據”確保不起訴權規範統一行使。”

據瞭解,該系統服務器鏈接檢察內網,設置辦案人、科室成員、檢委會委員三級評判,內置法律規範和量刑標準數據庫,輸入犯罪罪名、情節、數額後,即可自動生成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的量化基準刑及量化基準分,從而得出相對不起訴的參考意見。為避免機械司法,系統授予辦案人可在20%的幅度內對計算結果進行調整,基礎得分和調整得分綜合評判是否作出不起訴決定。

慶雲縣的劉某盜竊作案3起,竊得白酒、食用油、蜂蜜等物品價值共計422元。案發後其積極賠禮道歉並退贓、退賠,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承辦檢察官將劉某案件基本情況輸入不起訴決定量化評估系統,系統自動計算出案件分數符合不起訴決定範圍,經過三級評估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予以公開宣告。

“雖然我不懂法,但一看這張數據表格就明白了,檢察院依法辦事,不起訴決定我服。”參加不起訴公開宣告活動的案件被害人李強說。

據介紹,不起訴決定量化評估系統的應用,使案件犯罪事實、量刑情節、所得分數、不起訴依據、評判過程更加直觀地展現在被害人及社會公眾眼前,清晰明確,一目瞭然。特別是案件分數計算全部依據法院量刑標準,輸出打分表老百姓都能看的懂,提升了辦案的釋法說理效果,群眾對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也更加信服。

同時,系統將近五年辦理的3000餘件輕微刑事案件、不起訴案件全部錄入系統進行量刑評估,準確計算量刑範圍、發表量刑建議、開展判決結果審查,彙總形成了全市不起訴案件數據庫,承辦檢察官在擬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時,可以通過數據庫迅速調取類似案例參考借鑑,作出準確判斷,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現象,真正實現了智能輔助辦案,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同時,平均辦理時間也由原來的28天縮短至16天,既讓檢察官行使相對獨立的決定權,又實現了對辦案活動的監督制約。

機制聯動 提升不起訴決定質效

近日,德城區檢察院對3起學生盜竊不起訴案件開展集中公開宣告,邀請校方管理方共同參與,並結合案件向相關學校提出了加強在校生心理教育及疏導,嚴格教育場所日常巡查及監管的檢察建議,提升了辦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據介紹,德州檢察機關在不起訴案件辦理過程中,藉助公開審查、公開宣告等方式,事前告知問詢、事中調查瞭解、事後說理答疑,進一步規範不起訴過程,提升不起訴辦案質效。

市縣兩級院均同司法行政機關建立不起訴案件會商工作機制,樂陵、慶雲等地聯合會簽了《擬不起訴案件社會調查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在不起訴前可以向嫌疑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發出《社會調查委託函》,對擬被不起訴人的基本情況、社會關係、一貫表現和社會評價等進行社會調查,檢察機關將調查報告一鍵導入相對不起訴量化評估系統,成為最終作不起訴決定的重要評估依據。

同時,充分運用案件信息公開系統,依法、全面、及時、規範公開案件信息,到被不起訴人所在社區、街道或單位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目前,共開展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宣告164件279人,公開率達100%。公開宣告增設“檢察官寄語”,根據個案特點開展釋法說理,幫助被不起訴人認識自身行為的性質和社會危害。並注重在類案中尋找社會管理漏洞,通過不起訴公開宣告和檢察建議相結合的方式,幫助涉案單位堵漏建制,先後發出有分析、有對策、操作性強的檢察建議40餘份。

對擬作不起訴的案件,辦案檢察官堅持辦案質量與社會效果並重、審查程序與權益保障相融、流程監控與外部監督統一,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等參加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公開宣告,對所有的不起訴案件每年定期組織兩次案件質量檢查,案件辦結及時將有關法律文書上網公開,對不起訴案件定期回訪,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對接機制,將不起訴案件置於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真正實現“看得見的正義”。

據瞭解,兩年來,德州檢察機關共不起訴279人,同比增長76%,不起訴率由2.1%提升至4.4%,同比增長112%,所辦理的不起訴案件無公安機關複議複核情況發生、無當事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無被不起訴人重新犯罪,有效規範檢察官行使不起訴權,實現了辦案質效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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