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三年的孩子長得不像自己,親子鑑定,丈夫:孩子是誰的

“孩子已經三歲了,咋看咋不像我!朋友開玩笑問是不是我的孩子?去做親自鑑定,報告上說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一的幾率是我的!我當時很崩潰!”說話的這位是小王,這件事發生後,他覺得自己很丟臉,精神壓力也特別大,他要和妻子離婚。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要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還要從兩人相識開始說起。

重組家庭,妻子開始是賢妻良母的形象

今年34歲的小王曾經有過一段婚姻,他和前妻離婚後,留下了一個三歲的女兒,離婚後,小王一直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為了讓女兒健康成長,他渴望重新成個家。小王:“孩子還小,我想盡快找一個,成一個家,對孩子感情方面有個替代。”

經過同學介紹,離婚後的第二年,小王認識了明光的一個女孩小黃,沒多久,小王和小黃就同居了,小黃還懷孕了,小黃懷孕後兩個人辦理了結婚證。兩個人結婚後,小黃對父母孝順,對小王的女兒也很好,是一個賢妻良母的形象。小王:“在朋友面前對我挺好,剛開始認識的時候對我大女兒也是梳辮子、洗衣服搞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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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了三年的孩子長得不像自己,親子鑑定,丈夫:孩子是誰的

小王

在剛開始認識小黃的時候,小黃曾經不經意的提到她有過一段婚姻,在給孩子辦理準生證的時候,小王發現妻子對自己有所隱瞞。小王:“我們婦聯主任在電腦上查出來了,她的信息都是覆蓋的,她當時在河南丟下了一個孩子,還是個男孩,2009年出生的,叫什麼名字都知道。當時婦聯主任說我要是再生孩子就是三個孩子了,需要交一個社會撫養金,我當時就交了2000元。”小王考慮到自己也是二婚,所以也就沒有深究此事。

孩子出生後妻子行為反常,孩子也越長越不像丈夫

等孩子出生後,小王發現小黃的性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但跟小王的父親合不來,還慢慢地疏遠了大女兒。隨著孩子的慢慢長大,種種跡象都讓小王覺得可疑。小王:“後來他對孩子打得非常厲害,甚至用棍子打,當時孩子才一歲!我就覺得親生的孩子為什麼打得這麼兇呢?孩子三歲後,我發現孩子皮膚很黑,朋友開玩笑也說不像我的孩子,家裡人也經常提醒我。”

為此事小王也多次質問過妻子,小王拿出了她質問妻子的錄音。錄音中小王說:“今天我們倆好好談談,敞開心扉,你要是說是我的,我就去鑑定。”

養了三年的孩子長得不像自己,親子鑑定,丈夫:孩子是誰的

手機中小黃的照片

小黃:“去鑑定啊!去鑑定啊!鑑定完了是你的怎麼辦?”

小王:“孩子長得一點都不像我,包括膚色,沒有一點我的模樣。”

小黃:“不像你像誰?怎麼可能不是你的?不是你的是鬼的?你不就是想離婚嗎!別拿孩子當藉口。”

在小王提供的這段電話錄音中,小黃一直說孩子是小王親生的,但是小王還是不太相信。為了弄清楚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小王帶著孩子做了一次親子鑑定,但是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

丈夫去做親子鑑定,結果孩子不是親生的,妻子丟下孩子失蹤

小王拿出了親子鑑定報告,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排除小王是孩子生物學父親,換句話就是這孩子不是小王親生的。看到這個結果後,小王當時都傻了,回到家後他和妻子為此事爭吵了起來。小黃認為小王揹著她去做親子鑑定是故意搞他,後來兩個人還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調解的過程中小黃丟下孩子自己跑了。

養了三年的孩子長得不像自己,親子鑑定,丈夫:孩子是誰的

小王

小王:“我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了,現在傳票一直傳不到當事人手裡,她把孩子扔下逃避了,我現在是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我現在就想趕緊的找到她辦理離婚手續,把孩子也還給她,因為這孩子不是我的,我沒有義務撫養。”

各種途徑尋找,妻子仍不知所蹤

現在聯繫不上小黃,無奈之下小王帶著記者來到了岳父家。小王的岳父黃大叔說他有兩個女兒,小黃還有個妹妹,在小黃6歲的時候,她的母親就離家出走了。黃大叔獨自一人將兩個孩子養大,孩子長大後開始不聽他的話。

小黃的繼母說:“她爸帶她們姊妹兩個還有一個瞎眼的奶奶,在一起生活的這幾十年裡,我一直都覺得小黃跟家人的關係很平淡。她什麼時候離婚我們不知道,就連她跟小王結婚也是後來才知道的。她什麼事也不跟我們講,她也不回來。”

養了三年的孩子長得不像自己,親子鑑定,丈夫:孩子是誰的

小黃的父親

黃大叔說:“她一年都不回家一趟,我現在也沒她的聯繫方式,她每次回家都不說話,我是真的管不了她!”

對於孩子不是小王親生的這事黃大叔和妻子都不知道這件事,既然小黃不在父親這裡,她會不會去找自己的妹妹了?現場黃大叔聯繫了自己的小女兒,小黃的妹妹也不知道姐姐現在在哪。面對這種情況小王顯得很無奈,因為一直找不到小黃,他只能暫時的撫養這個孩子。在此我們想對小黃說,事已至此,該面對的還要去面對,逃避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結語

對於小王來說,孩子已經確認了非男方婚生,小王就沒有對孩子的撫養義務。而對於小黃來說,如果她接續躲著不出來,就很可能觸犯刑法,因為現有的證據證明她跟孩子之間是具有親子關係的,她對於孩子有撫養的義務,但是現在她離家出走,很顯然是一種拒絕撫養的行為,很可能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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