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確定回購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30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2018年11月29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議案》,2018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8-143)。公司擬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採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6元/股,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數量為準。本次回購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19年1月11日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回購細則》”)規定:在《回購細則》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購股份方案包含多種用途但未明確各用途具體情況的,應當在《回購細則》發佈之日起3個月內,明確回購方案中各種用途的擬回購股份數量或者資金總額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後及時披露。

公司於2019年4月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確定回購股份用途的議案》,公司根據《回購細則》等要求,確定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如果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實施方案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或回購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將全部用於註銷。

除本次明確回購股份的具體用途外,公司回購相關事項與2018年12月15日披露的《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8-143)不存在差異。

公司回購的股份存放於公司回購股份專用賬戶,在回購股份過戶之前,回購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質押等權利。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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