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算違章嗎?

瀟灑走一回138026836


購買小產權房是否合法? 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下!

首先,小產權房的購買者有產權證,但是卻沒有房產證,這個所謂的一紙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

所謂的小產權房,有時也叫 “鄉產權房”,指的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並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購買這些房子的人大多數是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第三人。

其次,正規合法的房屋必須是5證齊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缺一不可,而小產權項目有的連1個證都沒有,更不用說房產證了。

那麼,小產權房究竟能不能買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後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

再次,當然,這並不是說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但這種情況並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有兩種性質,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子,這種房子只屬於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村民是不可以購買的。而另外一種小產權房則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是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小產權房不可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夠在集體成員的內部轉讓、置換。

誠然,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予登記併發放產權證。因此買賣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論是自己寫協議也好,還是進行公證,均不能改變小產權房的性質,也不能把無效的合同變成有效。

最後,無效合同的後果是,合同從最一開始就沒有效力,合同各方要恢復到合同沒有簽訂之前的狀態。如發生經濟損失,對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建議您慎重考慮相應的法律風險。



尚房揭法


討論這個問題的很多了。我再湊湊熱鬧。個人認為:小產權房只是有爭議,不能說是違章。

所謂違章,是沒有辦理土地、規劃、城建、消防等審批手續的房子,也就是沒證的房子。而小產權房是辦理了各項審批手續,包括集體用地手續和規劃審批手續的房子。農村那些沒有手續的房子,不能叫它是小產權房,而是違法建築。所以說,不能一概把小產權房與違章房劃等號。


小產權房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是對應城裡有完整不動產登記證的商品房,也就是“大產權房”而說的。小產權房只是民間的一個俗稱。

小產權房指的是,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子。目前,對小產權房的政策跟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是一樣的。就是:只能賣給、分配給土地所在地村的、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村民,不允許面向社會人員銷售。實際操作的辦法是:不允許辦理正規的不動產登記手續。小產權房的房證,要麼沒有,要麼是鄉里、村裡發的。所以,小產權房也叫“鄉產權房”、“村產權房”。


小產權房有爭議,爭議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佔用的土地。商品房,也就是“大產權房”,佔用的是國有土地,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建設用地,是沒有辦理土地徵用手續、沒有繳納各種稅費。這就是小產權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國家要推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很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要解決小產權房的問題。

多年以來,國家不允許在農村開發建設小產權房,不是不允許開發建房房子,而是不允許開發建設的房子面向社會銷售。所以,對已經建成入住的小產權房,不可能一刀切,一律拆除。

個人感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以後,有可能區別對待,如果想辦理正規的不動產登記證,那麼就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否則就要強制收費。當然,對符合條件的農民,沒有影響。

如果說要一律拆除,想想會產生多大的社會問題,怎麼解決、誰去解決,就知道能拆還是不能拆了。↓↓↓這張照片就是我們這農村的小產權房,每個鄉鎮都有,已經入住好幾年了,怎麼拆?!誰去拆?!誰敢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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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確的告訴你,小產權這個詞是不存在的。目前市場上所謂的小產權都屬於“違章建築”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房子呢?

因為商品房的主要成本是土地價格,土地是國家所有,任何個人和單位只是使用權。國家通過劃撥、拍賣、出讓的方式將土地租給個人或者單位。之後國家會發放一個《國有土地使用證》。

使用證會標註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時間。

商品房一般採用掛牌拍賣,或者出讓的形式取得土地,一般年限是40-70不等。簡單的說,這個土地是開發商花了大價錢從政府手裡買的地。當然也還是使用權。之後還要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以及《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但是所以的小產權呢?

他們的土地是哪裡來的呢?

他們的土地基本是農村用地。

這些地是政府以劃撥形式分發給農民的,不要錢的。政府會發一個《集體土地使用證》,一般在村鎮政府保管。這些地屬於農戶集體所有。

但是現在好多城鄉結合部沒有人種地了

一些人為了利益,私自佔用農用地,給農民一些錢,就開始蓋房子。 而不需要向國家買地,等於向農民買地,那就要便宜很多呀。

而且不需要辦理像開發商那麼多手續,自己想怎麼蓋就怎麼蓋。

一點安全保證都沒有啊,安全隱患非常的大。質量非常的差。

什麼手續啊,房證啊,什麼都沒有。

如果低調一點,運氣好,你能多住幾年,如果運氣不好,與政府規劃衝突,你這個拆遷沒有動遷款的呀,政府會安慰性發個幾千塊錢。

當然也有個例,據說有的地方政府給補辦了手續,但是那是個例,沒有參考價值。

所以買房子,請認準“五證”



小雨努力活著


深圳房地產行業銷售5年,深莞惠商品房,小產權房(村委統建樓,軍產房)分享行業知識,歡迎諮詢探討,專注深莞惠樓市前沿,幫助更多人安家在深圳!

小產權房只要有合法的報建手續就可以了。不過小產權房基本上都會加蓋好幾層,

國家規定建4層半很多人建到10多層都有,就比如深圳基本上所有的小產權房都是違建的,報建4層半,偷偷建到十多層,在深圳基本每個村都這樣。

不過政府也是默認這種房子,2009年深圳政府對小產權房進行普查,頒發“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回執”承認這種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之後就不給報建小產權房了,那麼深圳大概有40多萬棟小產權房,佔據深圳住宅總量的一半。

深圳小產權房也是深圳一線大城市的一個特殊產物。幾十年來私底下一直都有在買賣,外地人也都認可這種小產權房,為什麼呢第一個小產權房便宜,第二拆遷能夠賠償到商品房,所以深圳小產權房到目前為止市場是非常火爆的。

目前深圳最少有100多個樓盤在賣的,如龍崗布吉坂田,龍華民治清湖觀瀾,寶安沙井福永西鄉固戍,以及光明公明,這些地方價格便宜點的25萬都能買一套一房,兩房便宜點的50萬左右,並且小產權房還可以貸款首付五成,看房瞭解更多深圳小產權房可關注我私信聊。

房地產前沿發展趨勢分析,專注於深圳房產領域的創作者《深圳易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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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易房產


“大產權房”佔用的是國有土地,‘’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這是兩者的區別。‘’小產權房‘’是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蓋的用於自己住的房子,肯定不違法。不然你叫農民住空地上嗎?!!


yj—ly


不合法,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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