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西区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西区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日,广西区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坚定的政治站位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进一步净化药品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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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全局干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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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引导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对药品监管行业领域易发多发涉黑涉恶涉乱情况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违法行政乱象。依法对涉黑涉恶涉乱人员开办的企业严格资格审查,对干扰许可审批、不依法依规审批等行为严格排查,坚决制止干扰行政审批黑恶势力行为,发现涉黑涉恶涉乱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驻村帮扶中涉黑涉恶涉乱势力进行排查并及时移交当地政府,对干部职工涉黑涉腐败和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摸排核查,配合公安机关排查并及时移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中故意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谋取经济利益,不顾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涉黑涉恶涉乱案件线索。充分利用12331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涉黑涉恶事件进行揭发检举,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声势,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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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重处成为药品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常态。持续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与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线索和反馈协查结果。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对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对应当处以资格罚的责任人,一律禁止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向公安机关移送或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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