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案終章:“狂人”與“草民”的14年

從2000年擁有第一家上市公司至今,顧雛軍在資本市場的刀光劍影裡5年、在獄中7年、“平反”之路走了6年多,顧雛軍會東山再起嗎?


顧雛軍案終章:“狂人”與“草民”的14年


用大起大落形容顧雛軍走過的60個春秋,並不為過。上世紀80年代,身為大學科研人員的他,因發明格林柯爾製冷劑聞名於業界,隨後創辦公司又在資本市場長袖善舞締造了商業奇蹟。人生高光時刻,“格林柯爾系”擁有5家上市公司,一度佔據我國冰箱市場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顧雛軍身上的爭議從未停息——“偽劣科學”,“騙子公司”頻見報端。然而,2005年7月,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一切就此歸零。2008年,顧雛軍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款680萬元。7年牢獄、6年多的申訴,顧雛軍終於等到了最高法的判決。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再審宣判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一案,法院撤銷部分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5年。


顧雛軍案終章:“狂人”與“草民”的14年


從學界“狂人”到縱橫商界

1959年,江蘇泰州市剛剛與泰縣並稱泰州縣,取“國泰民安”之意。這一年,顧雛軍於此地出生。

16到18歲經歷上山下鄉,顧雛軍在泰縣農村勞動。25歲那年,他從天津大學熱能工程系研究生畢業,隨後的三年在母校天津大學熱能研究所從事科研活動。

1988年可以說是顧雛軍命運的轉折點。當年9月,29歲的顧雛軍發明了格林柯爾製冷劑和“顧氏熱力循環理論”,名聲與爭議同時到來。

如今公開資料中,格林柯爾製冷劑仍然被稱為世界上技術最成熟、最早商品化的新型環保節能型製冷劑。它具有提高設備運行效率,增大設備製冷量,降低用戶運行費用的優勢。格林柯爾製冷劑可廣泛應用於設備製造商新生產的空調製冷設備,也可應用於現有在用空調製冷設備的環保節能替換。它是直接替換R12、R22、R502等最理想的製冷劑之一。

不過,根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顧雛軍在宣告自己發明了能夠改寫熱力學理論的“顧氏理論”後,遭到學界普遍反對。

“(如果理論成立)那是要得諾貝爾獎的”,時任中國製冷學會秘書長曹德勝這樣說。顧雛軍的研究生導師、天津大學教授呂燦仁則稱,顧氏循環是怎麼回事,1994年就有定論,“我的看法它是騙人的”。

1994年8月13日,《上海科技報》發表《一個神話的破滅——顧氏循環的前前後後》文章,將顧氏循環稱為“偽劣科學”。

按照顧雛軍的說法,直到1996年春天,杜邦公司市場部主任公開表態“除了格林柯爾製冷劑是節能產品外,我不相信任何製冷劑是節能的。”由他發明的製冷劑產品地位爭論有了最後的結局。

學界上引起軒然大波並不妨礙顧雛軍遠走他鄉經商。發明製冷劑的次年,顧雛軍遠赴英國創辦顧氏熱能技術(英國)有限公司,開啟了他縱橫商界之旅。1992年,顧雛軍在加拿大成立格林柯爾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顧雛軍的分銷業務拓展至美國。

隨著顧氏理論的相關紛爭逐漸消落,1995年,顧雛軍重返國內並創立了格林柯爾製冷劑(中國)有限公司,日後聲名赫赫的“格林柯爾系”在此時有了雛形。時至今日,加拿大格林柯爾投資有限公司是該公司的最終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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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吞象”連續上演,“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錢”

2000年7月,下海經商多年的顧雛軍,帶著格林柯爾科技控股公司在中國香港創業板成功上市。這一年是顧雛軍的資本市場元年,隨後5年間,其在資本市場“銜枚疾進”。

2001年10月,顧雛軍斥資3.48億元收購科龍電器,後者是當時我國冰箱產業的四巨頭之一,彼時“蛇吞象”的收購案引起廣泛爭議,格林柯爾甚至被媒體稱為“騙子公司”。2001年12月5日,《財經》發表《細探格林柯爾》質疑顧雛軍,12月6日、7日兩天之內,格林柯爾市值蒸發10億港幣。

然而,爭議並未影響顧雛軍前行。2003年5月,顧雛軍又以現金2.07億元的價格,收購美菱電器20.03%股份,成為美菱電器最大的股東。美菱電器當時同樣位列我國冰箱行業“四巨頭”。

至此,顧雛軍在我國冰箱行業已經佔據大半江山。

顧雛軍的胃口不止於此。2003年7月,“格林柯爾系”的科龍電器收購杭州西冷集團70%股權,2003年12月,顧雛軍以4.178億元收購揚州亞星客車60.67%的股權,2004年4月,揚州格林柯爾準備以1.01億元收購ST襄陽軸承廠29.84%的股權,不過雙方最終解約。2004年8月,揚州格林柯爾以1.85億元購得河南冰熊集團旗下的冷藏汽車製造及生產設備、土地及物業(包括債務),併成立商丘格林柯爾冷藏汽車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冷藏汽車。

在顧雛軍的持續併購下,格林柯爾“帝國”日益龐大,直至2004年到達頂峰。風頭最盛時,“格林柯爾系”控制了5家上市公司,擁有包括科龍、容聲、美菱等多個冰箱品牌。

“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錢”“錢不是問題,只要有好的項目,我會毫不猶豫地買下來”,顧雛軍當年接受採訪時這樣說道。2004年,顧雛軍成功登上“胡潤資本控制50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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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顧之爭”改變命運軌跡

疾進的顧雛軍隨後被曝在操作方式上問題頗多,其資金亦不足以完成整個佈局。

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鹹平以《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為題發表演講,他在演講中質疑並揭露了顧雛軍相關財務造假問題。

郎鹹平說顧雛軍的招數為“七板斧”:在收購還沒有完成時事先進入董事會,掌控公司,免除原有大股東債務,操作財務數據製造鉅虧,收購後再扭虧,接著併購其他公司。

“借雞生蛋”的方法使得顧雛軍處於風口浪尖,並由此引發了民企參與國企重組問題的大討論,“在國退民進中狂歡”的說法一時喧囂,而這也引來了監管層的關注。

2005年4月,因格林柯爾涉嫌挪用科龍電器資金,湖北、江蘇、安徽、廣東四省證監會聯合工作組進駐科龍電器;一個月後,科龍電器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06年6月15日,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顧雛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認定顧雛軍為永久性市場禁入者。

在這期間的2005年7月,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隨後包括其在內的9名科龍及格林柯爾高管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佔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顧雛軍被拘捕一年多後的2006年9月11日,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訴,指控顧雛軍等人犯虛報註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

2008年1月,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挪用資金三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680萬元。一審判決後,顧雛軍提出上訴;2009年3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被拘捕之後,顧雛軍所控制的上市公司也紛紛出現變故。

美菱電器、科龍空調相繼於2006年1月、4月發生控股權變更,四川長虹和海信空調分別成為上述兩家上市公司的新控股股東,亞星客車則於2006年7月被前母公司亞星集團從格林柯爾手中回購股份,並在2011年9月進入濰柴集團,成為濰柴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而顧雛軍創立的格林柯爾則在登陸香港創業板7年後的2007年正式退市。

襄陽軸承於顧雛軍被捕後的1個月發佈公告稱,襄陽軸承第一大股東襄陽汽車軸承集團已向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致函,要求解除與其的股份轉讓合同,原因為“因合同規定的履約條件發生實質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顧雛軍案終章:“狂人”與“草民”的14年


6年多司法申訴之路

雖然顧雛軍於2012年9月6日提前獲釋出獄,但其在2005年已開始被拘留,據此計算,其實際執行刑期為7年左右。

8天后,顧雛軍高調出現在公眾面前,其在北京召開見面會,稱其因偽造的罪證和莫須有的罪名被關押了7年,並舉報三名前官員和一名在任官員貪腐。

針對顧雛軍舉報證監會前官員,當天晚間證監會表示,注意到該舉報並歡迎監督。證監會同時表示,各方應為自己的言行擔責。

顧雛軍在發佈會上宣稱自己完全無罪,當年法院的判決存在枉法行為,是受到了來自證監會以及廣東省某些官員的壓力,而這些官員與美的公司之間存在利益輸送嫌疑。顧雛軍稱,美的當時是覬覦自己手中的科龍,“想通過買通官員的手段來達到零成本收購科龍的目的。”

美的隨後表示,顧雛軍對公司的有關言論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其通過捏造事實並向社會散佈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到本公司的名譽,公司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隨後,顧雛軍開始了自己的司法申訴之路。

2014年1月17日,顧雛軍提出不服二審判決的申訴獲得廣東高院受理,廣東高院將對是否符合再審立案條件進行審查,這是顧雛軍出獄一年多後在謀求“平反”路上取得的首個實質性進展。

當時,面對新京報記者提問“那你的個人職業生涯呢?如果平反了,會東山再起嗎?”顧雛軍回應稱“第一步先是平反,沒有平反什麼都是瞎掰的”。

2015年6月,顧雛軍提出行政公開申請,申請公開2005年證監會對科龍電器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立案調查理由及立案調查結論等文件。同時,他還申請公開2004年12月1日廣東監管局向科龍電器出具《關於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擔保信息進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項所涉“未結清保函,金融機構:廣東發展銀行第二營業部,金額:27691.47萬美元”的保函出具時間、來源、內容、被擔保人信息等。

當時,顧雛軍的助理表示,中國證監會及廣東證監局以“國家機密”或“內部操作規範”為由,拒絕支持上述申請。“我們認為需要公開,但是他們不公開,我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半年後,顧雛軍起訴中國證監會要求公開信息的三個案件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立案;2年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中國證監會向其公開《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並在法定期限內向顧雛軍公開其在2005年對科龍電器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的立案調查理由、立案調查結論、會議舉行時間、參會人員名單、會議內容、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

在起訴證監會的同時,顧雛軍還於2015年7月起訴海信科龍、青島海信、海信集團等8被告,要求八被告賠償他及格林柯爾系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至少489.61億元;2015年10月21日,廣東高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顧雛軍的相關上訴。

在與證監會的訴訟勝訴後不久,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佈直接提審張文中案和顧雛軍案兩起重大涉產權案件,而物美創始人張文中已於2018年5月被改判無罪,並依法返還追繳的罰金和財產。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法在位於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經過近2天的庭審,法庭宣佈案件將擇期宣判。

在法庭辯論階段,檢辯雙方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顧雛軍等及其辯護人均認為各原審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無罪。

10個月後的2019年4月10日,顧雛軍等來了最高法對案件再審的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人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撤銷原判對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對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銷原判對原審被告人張宏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維持原判以挪用資金罪對張宏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對原審被告人姜寶軍、劉義忠、張細漢、嚴友松、晏果茹、劉科均宣告無罪。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認為,原審認定顧雛軍、劉義忠、姜寶軍、張細漢在申請順德格林柯爾變更登記過程中,使用虛假證明文件以6.6億元不實貨幣置換無形資產出資的事實存在,但該行為系當地政府支持順德格林柯爾違規設立登記事項的延續,未造成嚴重後果,且相關法律在原審時已進行修改,使本案以不實貨幣置換的超出法定上限的無形資產所佔比例由原來的55%降低至5%,故顧雛軍等人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原審認定科龍電器在2002年至2004年間將虛增利潤編入財會報告予以披露的事實存在,對其違法行為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但由於在案證據不足以證實科龍電器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行為已造成刑法規定的“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後果,不應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原審認定顧雛軍、姜寶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柯爾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適用法律錯誤,不應按犯罪處理,但原審認定顧雛軍、張宏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和江西科龍400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顧雛軍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科龍集團欠格林柯爾系公司鉅額資金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能成立。顧雛軍、張宏的行為均已構成挪用資金罪,且挪用數額巨大。鑑於挪用資金時間較短,且未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可對顧雛軍、張宏從寬處罰。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從2000年擁有第一家上市公司至今,顧雛軍在資本市場的刀光劍影裡5年、在獄中7年、“平反”之路走了6年多,顧雛軍會東山再起嗎?還是像他在剛出獄時提到的“如若(平反)不成,我就申請出國去做一個物理學教授”。

新京報記者 林子 肖瑋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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