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警方成功扫除一个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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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警方成功扫除一个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4月10日讯(通讯员 刘娜 邱宇松)记者今日从株洲市公安局获悉,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炎陵县公安局以民意为导向、问题为驱动,以涉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类违法犯罪为突破口,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专项打击,成功扫除一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炎陵县公安局对近年来涉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类警情,信访举报件进行排查和梳理,经综合分析和案件回访,发现陈某良一伙人的涉案情况,有重大涉恶团伙犯罪的嫌疑。结合炎陵县实际情况,炎陵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9.2”专案侦破打击组。经多方查证,最终查实了以陈某良为首、段某锋、张某义为骨干成员,纠集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涉恶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5年以来,以陈某良为首要分子,主要成员段某锋、张某义、龙某伍、钟某莹、陈某、黄某、邱某强、李某、潘某军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炎陵县采取滋扰、纠缠、拘禁等软暴力、暴力,追讨高利贷或替人非法讨债,且在炎陵县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2016年5月1日,唐某星等人在炎陵县体育馆玩“踢罐子”游戏时,陈某良认为那是他的“势力范围”,他们玩游戏声音过大,影响他做生意,遂召集段某锋、钟某莹等人对唐某星等人进行辱骂和殴打,钟某莹到达现场后,持刀追赶唐某星等人。经鉴定,唐某星等其中一人构成轻伤二级,另两人构成轻微伤。

2017年10月,罗某荣因欠袁某平钱未及时归还,陈某良便召集段某锋、龙某伍、李某、钟某莹4人在炎陵县某宾馆内采取“看牛”方式,非法剥夺罗某荣人身自由约40余小时。期间,罗某荣外出吃饭都安排人员看守,限制其通讯,让他只能打电话借钱,不能报警,并称“报警也没有用”。

2018年12月29日,炎陵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良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某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龙某伍犯非法拘禁罪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被告人钟某莹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8个月;被告人邱某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被告人黄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被告人潘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段某锋被网上追逃后于2018年12月到案,现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已于近期提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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