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正式启动 开放发展开启新篇章

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挂牌两周年之际,营口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

营口综合保税区于2017年初开始申报,2017年12月21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2018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实现了“当年申报、获批,次年建设、验收”的既定目标。这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审批和验收的史册上,首开先河。营口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标志着营口开放发展开启新篇章。

在营口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新闻发布会上,营口海关副关长岳建中接受记者采访,就营口海关将怎样做好营口综合保税区封关后监管和服务的问题时表示:作为营口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中的实验室和营口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主动创新服务举措。从六大方面实施:一出台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方案》,建立了责任分解机制,积极培育综保区综合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二是广泛宣传解读营口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和政策优势;积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主动发挥海关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协助开展综保区招商引资工作。四是主动做好海关统计服务,提供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为营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产业定位、拓展市场提供参考依据。五是制定营口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方案,对营口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的业务流程、物流运作、信息系统等进行设计。六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张东秘书长接受记者采访,就问如何对标先进,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实现营口地区商品和服务贸易水平的持续提升的问题时表示:营口自贸区对标国际最高标准,谋划综保区;对标国内先进综合保税区经验,运营综保区;立足营口开放的实际,创新发展综保区。

据介绍,两年来,营口片区党工委、管委会抢抓重大历史机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国家试验任务有效落实。目前,《国务院、商务部要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辽宁自贸区总体方案》任务完成率分别为95%、87%;同时,总结探索推出营口经验、营口实践、营口创新,累计发布创新政策269项,形成典型案例78项,39项全市推广,24项全省推广,1项确定全国推广。未来,营口自贸区将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好自贸区各项改革试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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