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欢迎大家阅读“滕州交警”头条号。如果您喜欢本头条号发布的文章,还可点击左上角关注我的头条号,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荐!

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

可是偏偏有人不长记性,就爱冒险。

就在咱滕州,

有这样一位自以为是的驾驶员,

第四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4月8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勤三中队民警正在辖区设卡开展查缉酒驾行动,查处一名四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当日15时许,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荆河路与墨子大道交叉口处设卡检查,行动刚开始,一辆紫色私家车驶来,见前方有民警查酒驾,就想掉头逃跑,结果还是被民警逮个正着,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程度,民警便当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将驾驶人张某口头传唤到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后经查询取证得知,驾驶人张某曾于2012年因饮酒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济南交警查处;2015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勤四中队查处;2017年3月13日,张某饮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在荆河路与善国路路口处,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勤一中队民警依法查获,但张某一直未接受处罚。

【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后,执勤民警将张某移交至交警大队交管科作进一步处理。

最终,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4月8日的酒驾违法行为将另处处理。


【一线传真】屡查屡犯!七年四次酒驾被查,滕州这哥们心真大!

严查酒驾,绝不含糊!


撰稿:冯清芳

审核:张国超

制作出品:滕州交警新媒体运营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