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合山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合山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2018年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发布《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方案及通告中明确告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常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合山市公安局会同合山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的禁放宣传工作并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12月26日晚,合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里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区水榭石都小区某俱乐部开业,并在门面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留有燃放完的一些烟花爆竹纸箱,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民警询问该俱乐部老板,对方称其朋友谭某(合山市人、43岁)为恭贺俱乐部开业,想为俱乐部讨个好彩头就按照习俗燃放了烟花爆竹,好趁此热闹一番。

合山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合山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随后,民警依法将谭某传唤至里兰派出所接受调查,谭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合山市公安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谭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这是合山市首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的行政案件。

警方提示:为维护我们共同生活的良好环境,应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和安全隐患,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禁放规定,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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