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清晨5时22分,佛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石角镇振兴中路一面包店被人持刀抢劫。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刑侦、网警、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通过调查走访、视频监控比对等方式快速锁定佛冈籍男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3月29日13时在环城中路一废弃楼房将朱某抓捕归案。
饿了?
经讯问
朱某抢劫面包店
原来真是因为“饿了”
只是此“饿了”非彼“饿了”…
经查,朱某是一名在册的社康社戒人员,有近十年的吸毒史,多年来进出戒毒所高达11次,每一次强制戒毒期满,朱某又陷入新一轮的吸毒泥沼。由于反复吸毒,朱某无法正常工作,常年无所事事,“饿了”便通过抢劫筹集毒资。
从视频可见,朱某进入面包店后先是假装选购面包,在结账之际,从衣服口袋取出一注射器(俗称“针筒”)威胁收银员打开收款机,抢去收款机内的钱币和代金券后,离开店铺。
经讯问,朱某对其持注射器于3月28日清晨抢劫振兴中路面包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了其以同样的方式抢劫了另外两家商铺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朱某被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朱某涉嫌抢劫一案仍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法律小常识
吸毒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依法给予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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