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王明光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王明光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王明光

案情介绍:原告张科研与被告王明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7)豫0727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王明光给付原告张科研各项费用73795.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明光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张科研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明光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明光至今未履行。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王明光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封丘县李庄镇前辛庄村

年龄:29

身份证号:4107271990XXXX4910

执行依据文书:(2017)豫0727民初108号民事判决法

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王明光偿还原告张科研各项费用共计73795.3元。

执行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7年8月14日

举报电话:0373-8288829冯法官

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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