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质疑“急寻人工耳蜗”炒作 被当事人起诉侵权

(原标题:索赔1元!“急寻人工耳蜗”当事人起诉自媒体侵犯名誉权)

去年底,一则“小伙丢失20万元人工耳蜗”的消息刷屏网络。而事隔数月,“紧急寻找人工耳蜗”的当事人李丽、李明(化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自媒体文章《大骗局:20万耳蜗丢失刷爆朋友圈?媒体和商家恶意炒作滥用善心恶意炒作!》(简称《大骗局》)的作者告上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自媒体质疑“急寻人工耳蜗”炒作 被当事人起诉侵权

当时发布的“紧急寻找人工耳蜗”启示

事情经过:

“小伙丢失20万元人工耳蜗”遭质疑

2018年12月19日,一则“小伙丢失20万元人工耳蜗,找不到需做开颅手术”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李丽曾发布寻物启事称,人工耳蜗是其弟弟李明12月19日早晨在北京乘坐地铁时,不小心丢失的,价值约20万元。根据寻物启事透露的信息,人工耳蜗是澳大利亚耳蜗N6,外形酷似一只黑色的耳机。由于耳蜗是通过脑部植入的,接收器和脑子里植入的是相配套的,其他人拿到也没有用。该小伙家属还强调,如果没找到,有可能需要再做一次开颅手术。

自媒体质疑“急寻人工耳蜗”炒作 被当事人起诉侵权

李明佩戴人工耳蜗时的照片

12月20日凌晨,名为“黑骑士”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大骗局:20万耳蜗丢失刷爆朋友圈?媒体和商家恶意炒作滥用善心恶意炒作!》。文中称:“‘小伙的姐姐从早上八点开始一直在寻找耳蜗,如果找不到,弟弟可能需要重新开颅手术,不算手术费用需要20万’这么急迫的需求,这么可怜的描述,足以把人心底最脆弱的那个部分挑动到极致。(发稿时,当事人姐姐澄清,所谓“开颅”是夸大其词);作为理工男,我不明白的一点是:如果这个东西这么贵(20万,也有的案例称要28万、30万),而且丢失后无法重配要开颅,那为什么不采取更保险的固定措施,淘宝上几百元买个固定在头上的耳套?黑奇士去搜索了一下,这下,发现了了不得的大秘密:全国各地此起彼伏的‘耳蜗丢失’,疑似有商家在背后操作!”

诉状中称,该文章标题和内容均直指原告寻找耳蜗事件,并妄下肯定性结论称原告丢失耳蜗事件“99.99%是媒体和商家合谋的大骗局”,该文章阅读量迅速突破十万,在广大网民和网络媒体中产生广泛激烈的讨论,给原告的名誉和工作生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后,被告又在媒体采访中继续以“炒作”“商家得益”和“寻求捐款”等不实言论诽谤二位原告,并且被告又将此文主要内容发布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该篇不实文章再次对公众进行了严重误导,继续加深了对两位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4月10日,红星新闻就此事采访了原告代理律师张女士及被告王先生。

原告代理律师:

索赔1元,其实就想争一口气

原告代理律师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由于王先生文章中的误导性语言,导致公众对原告丢失人工耳蜗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原告在此期间受到了电话骚扰、谩骂指责等困扰,给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

“其实我们认为最关键的是他也消费了大众的信任,因为本来是一件好事,大家献爱心帮忙寻找耳蜗。”张女士说,王先生的文章成为了导火索,“没有他的这些误导性言论,其实不会有后续的相关讨论和不良评论”。

关于诉状中主张的1元钱精神损失赔偿,原告代理律师表示:“1元钱是象征性的,对当事人来说其实就想争一口气,恢复一下名誉。”

李明在去年12月19日出行时为何会将人工耳蜗取下置于包中?张女士表示,一是人工耳蜗电量有限,不用时摘下可以节约电量;二是他也不习惯听那些嘈杂的声音。“原告小的时候先就听不见声音,十几岁时做的手术,其实有些声音对他来说是噪音,他一般出门不喜欢戴(人工耳蜗),觉得安安静静的挺好,所以一般不需要听的时候,比如说在地铁上或者出门不需要听的时候,就可以摘下来放兜里”。

被告:

4月10日,《大骗局》作者王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表示,自己当时写《大骗局》其实主要针对的是媒体报道,所以构不成对他人的名誉侵权。

他认为,在当时媒体报道中,没有求证“紧急寻找人工耳蜗”中关于人工耳蜗20多万的价值,以及如果没找到人工耳蜗可能需要再开一次头颅等消息的真实性。

对此,王先生在《大骗局》中提出了三点质疑:

自媒体质疑“急寻人工耳蜗”炒作 被当事人起诉侵权

对于弟弟李明丢失人工耳蜗的真实性,李丽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确实丢了”。她还曾到酒仙桥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协助寻找。但李丽也曾表示,“开颅”系自己理解有误。她曾说:“关于开脑袋的事情我再解释一下,之前说的开颅我对医学术语不太专业,造成了大家误解十分抱歉,对于我来说,他的那个手术就是开脑袋。我今天早上问我妈,我妈说我弟脑袋里的东西进过十年了,肯定和肉长在一起了,再次做新的太危险了。”

王先生表示,至今他仍然认为原告方“紧急寻找人工耳蜗”的举动是炒作行为,“我写的文章里没有提到原告,我只是在质疑新闻,对事不对人”。

据悉,原告代理律师已将起诉状递交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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