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律師:在我國嫖娼怎麼處罰?

在日常生活中,賣淫嫖娼行為比較常見。從古至今,賣淫嫖娼這四個字往往會與道德掛鉤,比如有人因為賣淫被發現而受到他人指責,因為嫖娼而導致家庭支離破碎。那麼,在我國嫖娼怎麼處罰?

張宇律師:在我國嫖娼怎麼處罰?

法妞網友諮詢:

在我國嫖娼是怎麼處罰的.?

張宇律師解答:

在我國,嫖娼不構成犯罪。是違法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是有一個例外,如果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發生性關係的,構成強姦罪。

張宇律師補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同時,本法還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

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對我國現行刑法作出修改。根據修正案,組織賣淫罪死刑罪名被取消。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張宇律師結語:國家對於嫖娼罪的懲罰和打擊力度是非常大的。嫖娼對於維護社會的良好治安以及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都有非常大的傷害,因此國家對於嫖娼罪的規定非常的細緻,並且打擊非常嚴厲。呼籲全國各部門都能夠聯合起來,共同打擊嫖娼現象,積極舉報,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張宇律師:在我國嫖娼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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