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外晋北广灵,有一个人几乎人人皆知,她叫姜美玲,退休前是县法院一名法庭庭长,退休后,是“姜大姐调解室”的带头人。
工作室自2014年成立以来,工作室累计调解土地、邻里、赔偿、婚姻家庭等各类较大矛盾纠纷90起,其中群体性矛盾纠纷2起,有效防止和化解民转刑案件10起,调解成功率90%。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对于紧急性、突发性、当事人行动不便等矛盾纠纷,实行“随叫随到”上门调解服务,“姜大姐调解工作室”从多年来调解成功的案例中,选择了22例,编辑了《广灵县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选编》。
在多年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工作室将纠纷调解当做一门学问来研究,逐步探索总结出调解“四步”工作法,收到良好的调解效果。“四步”即:泻火、寻源、解怒、调处。
“泻火”就是充分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反映,给当事人充分的宣泄机会和时间,适时表达自己的同情与理解,以泻掉其怒火。
“寻源”就是不能偏听偏信单方一面之词,通过察言观色、现场取证、多方调查等,寻求矛盾纠纷形成的根源,充分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和纠纷真相。
“解怒”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规明确矛盾纠纷的是非曲直,以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的怨恨和怒气。
“调处”就是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取得一致,从而达成共识,签订协议,握手言和。
2017年5月,一对婚外情男女发生纠纷,情夫将情妇打成重伤后畏罪自杀,本夫泄愤无门,将情夫的农用四轮车、摩托车等物搬走,并将情夫家门上锁,同时强行耕种情夫承包地。情夫生前因婚外情已离婚,婚内有一未成年女孩。情夫前妻带着未成年女儿经常去乡政府、乡派出所、法院等相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情夫前妻和现任丈夫因抢种承包地曾多次发生冲突,纠纷随时有升级的可能,民转刑一触即发。姜大姐调解团队接到案情后,感到事态严重,一刻也不敢延误,放下手头工作,即刻赶往案情所在村,会同乡村干部以及乡派出所工作人员,按照“四步”“三结合”工作法,和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讲法析理,背对背做思想工作,尤其是涉嫌侵占他人财物的本夫,对其做艰难细致的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其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顺利化解了一起民转刑隐患。
2016年1月29日,农历腊月27日,兄妹5人慕名来到调解中心,要求调解他们母亲尸体的归属问题。他们的母亲王某有两次婚姻,前夫去世后,王某携幼子改嫁,改嫁后生育4个女儿,兄妹一直相处甚好,继父对继子也视如亲生。王某于2016年1月29日寿终正寝,其生前给儿子留下遗嘱,死后和前夫合葬,4个女儿认为母亲和她们的父亲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感情很好。唯一的男孩哥哥,虽非父亲亲生,但善良厚道的父亲待哥哥和亲生的她们没什么两样,而且哥哥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她们认为,不论从感情出发,还是从道理上讲,母亲都应该和她们的父亲合葬,父亲养育了哥哥,给哥哥娶妻成家,尽到了为人父的责任,哥哥不应该自私到连母亲的尸体都要抢走,和其亲生父亲合葬。为此,兄妹5人反目成仇,争夺母亲的尸体。“姜大姐调解团队”忘记了下班,忘记了吃饭,进行了长达近10多个小时的调解。用诚心和双方沟通,用耐心劝慰开导,用法理明辨事实,终于使双方平静了下来,情绪得以缓解,并选择同意尊重母亲的遗愿,让母亲和前夫即哥哥的亲生父亲合葬。兄妹握手言和,他们的母亲在迎新年的鞭炮声中入土为安。
无论是法律的“大道理”,还是民间的“小道理”,只要能化解矛盾纠纷就是“好道理”。2015年梁姓村民经其表弟介绍在修筑公路的工程队做临时工,2015年7月10日,梁某正在一工地作业,高于工作面桥上的一轿车和一摩托车相撞,轿车失去控制翻落至梁某作业的工作面,将梁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保险等相关部门鉴定,梁某系轿车直接撞压导致死亡,轿车车主全责,赔偿梁某家人50万元。拿到50万元赔偿款后,梁某妻子刘某要求为其丈夫介绍工作的表弟另外赔偿,表弟认为他同情表嫂的痛苦难过,对表兄的不幸遭遇追悔莫及,但他没有赔偿责任。表嫂却纠缠不休,持续月余未能解决。无奈之下,表弟找到“姜大姐调解室”要求调解。了解了矛盾纠纷的渊源后,姜大姐又对矛盾纠纷双方感情基础、家庭情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随后几天,多次走进双方当事人家里,以法为纲,以情为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律、政策、亲戚关系等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疏导,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而且找回了曾经的亲情。(大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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