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的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9-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8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582,094,00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3%。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2亿元。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8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582,094,00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3%,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92,361,548.6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鉴于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分配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2018年度公司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