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剧《都挺好》中,苏家大嫂吴菲的戏份不多,总体上是一个知书达礼的媳妇。但就是这么一个好媳妇,在临近剧终的时候,向丈夫苏明哲下了最后通牒:再不回美国,就离婚!
当时的苏家,还是和苏母刚去世时一样乱糟糟。有苏大强这个活宝,苏家好不了!吴菲独自在美国,既要工作,又要送孩子上下学,个中辛苦,苏明哲是清楚的。
那为什么苏明哲迟迟拖着不肯去美国?上升到孝的层面,苏明哲是为了照顾父亲苏大强,才在国内找了份稳定、收入又可观的工作。如果抛去尽孝这个理由,苏明哲其实不大愿意或者不敢去美国。因为他回国时,工作就黄了,再到美国找一份合适的工作难度还是很大的。从这一点来说,苏明哲名义上是保护大家,实际上也有保护小家的考虑。因为,他在国内挣到钱,在美国的小家也是得到实惠的。
但这样一来,留在美国的吴菲承受不住了。正如她所说,在苏明哲眼里和心中,永远只有苏家。
吴菲的痛楚是可以理解的,但苏明哲作为苏家长子,他又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在苏明成还没有完全“成人”之际,在苏明玉对原生家庭痛恨的心结还没有完全解开之时,苏明哲拍拍屁股去美国,不合适。
苏明哲是有虚荣心。但他的这种虚荣心,我觉得是应该有的。苏家三兄妹,论有钱,小妹苏明玉最有钱;论对家庭的责任,大哥苏明哲责任最大。
一个家庭中的老大,不论是男是女,对家庭的责任,都要比弟弟妹妹大。
这么说,可能有很多老大心里不愿意:父母疼得更多的是弟弟妹妹,凭什么说到责任时就该我最大了?
皇帝喜长子,百姓爱幼儿。父母可能确实偏爱老小,但老大是弟弟妹妹的榜样,这个责任是天然的,是不可推卸的。
苏明哲作为传统的中国男性,勇敢地扛起长子、大哥应该承担的担子,我认为是真男人!
他没有小妹有钱,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这难道不可爱、不可敬吗?他对父亲的孝顺,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而且付出行动。在尽孝这一块,子女只要尽力了就好。
在现实中,一对父母可以养活十个孩子,十个孩子养不活一对父母的事少吗?难道这是我们喜闻乐见的结果?
但凡老大做得好,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赡养老人方面,让老大给弟弟妹妹做榜样,老大可能有屈,但不能抱屈。
理想状态下,父母对子女应该一碗水端平。但这碗水,在子女的心里面,父母很难绝对端平。
别说父母明显偏爱每个孩子,就是父母公正对待每一个孩子,孩子们也不会认为父母是公众的。
这是一个千古难题。等子女做了父母,同样要面对这个难题。
那么,谁来解决这个难题?父母解决不了,因为这碗水不在父母手里。只有子女可以解决,而子女中老大的责任最大。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一生当中,我们遇到的不公正、不公平的事有太多太多。面对不公正、不公平,我们可以抗争,我们也有权抗争。但是在父母这里,我们没有权利抗争。
父母有父母的难处。
我知道,世界上有些父母确实过分。但更多的父母,是无私地爱孩子的,这一点我们无法否认。
那么,我们该如何报答这些无私爱孩子的父母呢?
揪住父母的某一点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死死不放?没有必要。
对子女来说,被父母需要,既是责任,也是荣光。
直白地说,子欲养而亲不待,恰恰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只要父母在,我们吃点亏算什么?
父母老了,我们成年了,还揪住小时候的那些事干什么?父母把自己抚养成人,就凭这一点,就足够我们用尽所有报答了。
至于说父母把钱多给了其中一个孩子,那我们都成年了,还盯着父母的那点钱,有意思吗?
父母的钱,他们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他们给谁多一点,可能并不是仅仅出于更爱这个孩子的考虑。
比如,这个孩子的能力确实比其他孩子差那么一点,而不是懒一点,那父母多补贴一点,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呢?
毕竟,每一个孩子都过得挺好,才是父母希望的。
换言之,你得到的少,是因为你能力强。
与其跟自己的兄弟姐妹争抢,不如在其他场合获得更多。
窝里斗,只会让人笑话,更会让父母伤心。
如果父母真的偏爱某个孩子,他们年老时也许会忏悔。作为没有被偏爱的孩子,应该给父母忏悔的机会——这是为人子女者的责任。
好听的话好说,好看的事难做。也许你的心里有千千结,别人解不了,要你自己去解。
我们应该记住,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有人说,我情愿父母当初没有生下我!你的悲伤只有你自己知道,但子女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也没有选择出不出生的权利。
既然父母生下了自己,尽力活着,争取好好地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有条件的话,还是要善待父母——即使他们伤害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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