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酒后挪车被查:是否酒驾引争议

小区酒后挪车被查:是否酒驾引争议

近日,张某和李某在小区内因争抢停车位引发纠纷,张某感觉李某有酒后驾车嫌疑,遂报警,警方赶来对李某进行检查,发现李某体内酒精含量果然超标。

李某大呼冤枉,他承认自己是喝了酒,但他是在家中喝酒后,下楼挪车。

那么,在小区内部道路酒后挪车、驾车行为是不是酒驾呢?

四川明炬(龙泉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仁根表示:要明确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小区道路是不是属于道法上定义的道路。道法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这条规定中的“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又作何解释?是否包括小区内部道路呢?小区属于单位吗?对此,最高院、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也属于“道路”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小区道路是开放式的,社会车辆可以自由出入,那就属于“道路”范围,如果是封闭式的,就不属于“道路”范围。至于何为开放何为封闭,又容易引发争议。一般认为有物管、有门卫、有拦杆、有登记出入制度,并且仅允许小区业主、小区业主亲友和有特定事由的来访者的机动车通行,就属于封闭式的,如此看来,绝大多数的小区道路都不属于“道路”范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内部道路,李某的行为就不构成酒驾,不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交警无权查处。

王仁根律师表示:李某如果在小区驾车出现伤人行为,不管喝没喝酒,轻伤承担民事侵权(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重伤、死亡则还要承担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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