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信托产品是怎样诞生的?

投资者教育:信托产品是怎样诞生的?

信托产品面向投资者之前,在信托公司内部要经历哪些流程?

通常要经过尽职调查、产品立项、风险审查、内部审批、监管备案、采购路演等诸多考验。许多项目在一轮轮的审核中惨遭淘汰。可以说,信托产品要跨越重重考验才能有幸面世。

1、尽职调查

信托公司的业务团队在前期广泛沟通的基础上,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通过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现场和非现场调查等系列活动,评估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风险性,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通常围绕融资人所处行业、市场环境、经营状况、还款来源分析等事项展开。

主要目的

核实信息、发现问题、判断价值、评估项目

前期尽调主要考验信托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团队的专业能力。广泛的投资渠道有助于信托公司筛选出优质的交易对手,专业团队则可以用“火眼金睛”挖掘优质项目。

2、产品立项

“产品立项”是指信托公司业务部门确定产品框架,撰写立项报告,同时对该产品的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撰写可行性报告。

业务部门内部评估通过后,通常会经过公司风控运营等部门共同参与,提出意见及建议,尤其对项目运作管理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各部门完成初步评估通过后,会正式在信托公司内部进行批准立项。

3、内部评审

在信托公司内部,经过前期尽调以及在立项过程中风控部门和合规部门的确认后,会进入内部评审阶段。

业务部门向所在公司的项目审批部门发起项目评审流程,提交尽调报告、信托产品方案等多项材料。

4、监管登记

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受到银保监会的监管。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登记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7]47号),信托机构应当在计划发行前向信托登记公司(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并取得唯一产品编码;在信托成立后办理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初始登记;信托终止后,还要申请办理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终止登记(简称信托终止登记)。

这意味着,从信托产品发行前到产品成立,再到信托计划终止,全程都在监管机构的监管之下,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推介募集

信托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推介信托产品时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信托产品推介通常采取直接销售方式,或由银行等获取资质的第三方代理销售。

每个信托计划都有独立的专门账户,被称为信托财产专户。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的资金统一汇入该专户。信托公司要根据信托专户资金的到账情况,核对资金到账信息与信托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办理合同确认等事宜。

6、产品成立

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将信托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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