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9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2019-04-12 10:08 | 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

近日,瑞安市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5年不等的刑罚。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9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以“投资公司”的名义,非法高利放贷,雇佣被告人周某某、翁某某、杨某某等8人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控制欠款人人身自由、殴打等方式,逼迫借款人还款,还采取在借款人住处喷红油漆、粘贴印有欠款人持借款合同照片的纸张等方式,上门催讨欠款,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9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周某某等9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某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周某某、翁某某、杨某某在本案中行为积极、主动,应认定为主要成员,系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上述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5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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