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之父喪禮上放鞭炮拉橫幅,典型“軟暴力”!濟南長清6人惡勢力團伙受審

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通訊員 李明 王運偉

在借款人之父舉辦喪禮時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典型的“軟暴力”!4月11日9時,由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一案,在長清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長清區檢察院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張某在電話中與劉某發生爭執,約定當面理論。隨後,張某糾集被告人賈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20餘人來到長清區一院落。張某等進入屋內,同被害人劉某發生爭執,繼而對劉某等人實施毆打,致使劉某等二人受(輕微)傷。

張某自2014年以來從事高利貸業務,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張某在長清區金某住宅大門、西牆噴塗“金某還錢 張某”;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舉辦金某之父金某某喪禮時,張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還錢”,在喪局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喪禮結束。9月20日上午,經公安人員出警批評制止後,張某等人繼續實施這些行為。

為向郝某追索債務,2016年3月11日,張某糾集多人將郝某在長清區經營的自行車店內將自行車強行拉走。當日12時30分許,張某違背郝某表弟董某意願,強行將董某拉走,逼迫其給郝某父親打電話,催促郝某父親還款,並強迫董某在其書寫的拖運自行車等費用共計22200元的見證書上簽字。之後,張某還向郝某父親索要該筆款項及送還自行車的“押送費”1500元。張某向郝某父親共勒索財物23700元。

此外還查明,2015年以來,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結夥,向張某甲、張某乙、安某某實施在住宅上潑油漆、砸窗戶、非法拘禁等違法行為。

絕大多數被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判決。

12時58分,庭審結束。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本案公訴人、長清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文介紹,4月9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幾種表現形式,其中就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張某等人的違法活動,許多都符合這一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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