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後在威海這15種情形將被處罰!

日前,

我市出臺2019年違建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確定今年將繼續

在建成區範圍內深入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工作

對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等

15項違法建設內容進行治理

到今年12月底,

將全面完成整治範圍內確定的違建治理任務。

整治範圍

1、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含水庫)水面、海岸帶、軌道交通、公交場站、供電設施、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2、違反建築間距、建築退讓等技術規範、標準或者規劃條件確定的強制性內容的違法建設。

3、在城鄉結合部、高速公路沿線、公路鐵路沿線、立交橋下、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等區域內的違法建設。

4、城市出入口、重要場所周邊、主次幹道兩側影響城市容貌的違法建設。

5、侵佔海域、山體、林地、耕地等的違法建設。

6、擅自填堵、蓬蓋河道及沿河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

7、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違法建設。

8、擅自佔用住宅小區內業主共有公共空間的違法建設。

9、在建築物頂部、底層或者退層平臺的違法建設。

10、加建、插建、接建的違法建設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違法建設。

11、擅自將房屋拆除重建或改建、擴建的違法建設。

12、擅自建設車庫、儲藏室等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違法建設。

13、逾期使用的臨時建築。

14、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佔路亭體、市政設施、交通標識、集裝箱及箱體等違法建設。

15、其他對規劃實施造成嚴重影響的違法建設。

對新增違法建設“零容忍”

市住建局將建立“行業指導 屬地實施”原則,建立臺賬,分批推進。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建立違法建設治理臺賬,詳細登錄違建信息,明確違法建設處置計劃和分階段處置任務,分期分批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治理工作。

同時,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定違法建設,並依據違法建設的不同性質分類處置;按照鼓勵自拆、積極助拆、依法強拆的原則,依法依規拆除整治到位。

違建治理工作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在集中拆除歷史遺留違法建設的基礎上,對新增違法建設“零容忍”,發現一處,拆除一處

12月底完成確定的違建治理

我市將按照“邊認定、邊治理”的工作思路,堅持臺賬管理、分期實施,壓茬推進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到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治範圍內確定的違建治理任務

違建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4月底前,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排查轄區違法建設,形成區市違法建設治理臺賬,確定治理任務;4月至10月底全面開展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分階段、分區域列出治理重點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分類處置辦法,對新增違法建設即查即除,全面推進存量違法建設治理工作;11月至12月底組織對全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同時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回頭看”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

在違法建設整治過程中,將嚴格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加大違法建設治理誠信檔案建設,深化信用體系的應用。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拒不自行拆除或抗拒依法組織拆除的單位和個人

納入誠信建設體系,加強對違法建設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

注意!以後在威海這15種情形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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