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县市公安系统干部被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正当时!

江西6县市公安系统干部被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正当时!

以中央督导为契机,江西省扫黑除恶掀起新一轮高潮。近期,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先后公布了我省6县市多名公安系统干部被查的消息。

近期,江西省这些公安系统县处级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

湖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新华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胡建甫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三清山管委会副主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局长余斌

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投案自首)

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陈兵

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这两名公安局长被“双开”

头条哥注意到,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先后公布了,铜鼓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和上饶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信州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显示,陈云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毫无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这位公安局长被公诉

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对宜黄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是刘军自去年11月15日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以来,首次被披露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公开资料显示,刘军1965年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就在抚州市公安局,直到2018年11月接受审查调查,他在抚州市公安系统工作33年。33年中,他历任抚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户政处处长、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治安支队支队长等职务。2013年5月他出任抚州市宜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同年6月,出任宜黄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去年7月,他卸任在宜黄县的职务,转任抚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3个多月后,刘军被查。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江西各地纪委监委纷纷亮剑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意见,4月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约谈五个设区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他要求,积极回应督导组要求,强化对相关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分析研判,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取得“打伞破网”新突破。

近期,江西各级纪委监委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向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关系网”发起了强有力的攻势。

比如,九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形成了强力震慑。截至4月11日,该市累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8人(涉及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60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目前,该市1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有9起发现和查处了“保护伞”问题,占比69.2%,共查处保护伞47人。

再如,景德镇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坚决“打伞破网”。截至3月底,该市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工作不力问题线索256件,立案50件,已查结15件、处理3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8起,对3名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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